去年7月,云南曲靖15岁的初中女孩疑被同班14岁男同学在回家途中杀害,并将尸体拖行200多米丢弃路边。案件今日(28日)一审宣判,蒋姓被告故意杀人、强奸罪成立,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决定判处无期徒刑。

方某某年仅15岁。潇湘晨报
方某某年仅15岁。潇湘晨报

 

案件今日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蒋姓被告(时年14岁)与方姓被害人(殁年15岁)是同学。去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姓被告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姓被害人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姓被害人颈部致她死亡。

法院认为,蒋姓被告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但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他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蒋某某将方某某抛尸路边。潇湘晨报
蒋某某将方某某抛尸路边。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去年8月引述女死者的父亲方先生称,女儿当晚被一名女同学叫出去玩,其中有几名女儿的同班同学,包括被告蒋某某。蒋某某主动送女儿和女同学回家,在送完女同学后,在送女儿回家的路上犯案。

警方告诉方先生,蒋某某欲性侵女儿,女儿反抗,其间将她掐死。行凶后,蒋某某欲藏匿尸体,在拖至水泥路上时,接到其母亲的电话,遂将尸体扔在路边回家。凌晨时份,有人发现尸体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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