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前第一夫人金建希贪污收贿案28日二审宣判,刑期由一审的1年8个月加重至4年。操纵股价与收受名牌手袋一审无罪,二审改判贿赂罪成。审判出炉后,金建希辩护团队宣布会向最高法院上诉。
金建希主要被指控操纵股价、收受高价礼品及接受无偿舆论调查。综合韩媒报道,涉嫌操纵金汽车股价,以及在丈夫尹锡悦就任总统前收受统一教送赠奢侈品香奈儿手袋,二审改判有罪 首尔高等法院今午依《违反资本市场法》、《政治献金法》、《特定犯罪加重惩戒法》等法律,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5000万韩圜(约26.6万港元),没收财产2094万韩圜(约11万港元)与一条价值6220万韩圜(约33万港元)的格拉夫(Graff)钻石项链。





去年8月以来持续羁押的金建希穿深色套装上庭,绑马尾、戴眼镜与口罩,外套别著“4398”囚犯编号的标章,其步履蹒跚,由法警搀扶坐下,低头不语。法官宣判时,她依照要求起立聆判。闻二审判刑期加重并科罚金,她皱眉以对。她仍否认所有罪名指控。
炒股“无罪变有罪”转折
高等法院裁定,金建希与德意志汽车公司前会长权五洙(Kwon Oh-soo)之间共谋操纵股价罪名成立。判决指出,金建希2010年10月22日将存有大笔资金20亿韩圜(约1062万港元)的帐户,交给操作股价的黑珍珠集团,并利用帐户与资金直接串谋交易。法官认为,如此庞大资金不可能在毫无获利信心的情况下交付操作投资,金建希提供的证券帐户由黑珍珠公司用于操纵股价,且对德意志汽车股价上涨造成显著影响,退出共同操作前共卖了18万股,认定金建希“共谋”操纵性质。
金建希声称对操纵股价行为不知情,一审法官认为即使她认识到操纵股价行为,也必须存在共犯之间的联络才算是犯罪。二审法官则认为,尽管金建希2011年1月13日结算获利退出共同操作,同谋操纵行为持续到2012年12月5日,构成完整犯罪链,金建希须承担刑事责任。
收名牌手袋改判有罪原因
至于收名牌手袋,判决显示,统一教前任全球总部主任尹英浩(Yun Young-ho),于2022年4月透过中间人向金建希送手袋,当时距离尹锡悦就任总统仅1个月,裁决指这个时间点有超过800万韩圜(约4.25万港元)的奢侈品往来,“很难视为单纯赠礼祝贺”。
一审因送礼方“没有明确索求行为”而裁定金建希无罪;二审法官认为,即使未明确要求,曾替尹锡悦助选的统一教理应要求某种报偿。金建希以调解为由收下了手袋,可认定她对于“暗示请托”知情。
首尔高等法院指出,社会大众对于总统配偶的品德与道德要求与对于总统本人的要求相当,但被告始终找借口辩解、坚不认罪,“被告滥权,涉入贿赂行为,辜负人民期望”。二审判刑程度与检方求处刑仍有很大距离,主因在于二审法官认为金建希并非操纵股价主谋且参与时间相对较短 以及并非主动向统一较索要财物,量刑酌情减轻。
至于无偿收受政治掮客明泰均民调资料案,二审维持无罪,判决理由在于不只尹锡悦与金建希,还有其他多人也拿到资料,因此无法认定尹锡悦夫妇获得相当于民调费用的好处以交换在国会大选提名特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