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機械人時代來臨,本港政商界陸續引進機械人工作,民間亦有人「飼養」機械狗,但上月澳門有老婦疑遭機械人驚嚇,更有本港資訊科技專家曾遭機械人踩中腳劇痛,引起機械人安全憂慮。有大律師表示,若機械狗誤傷途人,主人有法律責任,但若機械人在無人操控下傷人,或難檢控,政府應盡早就機械人立法作公眾諮詢。政府指出,醫療和建造業的機械人有相關部門規管,強調只靠單一法例難以全面應對AI發展,律政司司長已成立跨部門小組,以檢視法律不足之處。

將軍澳男子放「機械狗」 單車友駐足看險撞車

食環署、水務署和房委會等多個部門已引入機械人輔助工作,亦有商場和物管業引入接待或保安機械人,《星島》記者在本港及內地的網購平台,均發現有各款AI機械人和機械狗,價格由100多元到20多萬元不等;近期亦有越來越多市民帶着四肢行走的機械狗在街道上「放狗」,記者早前亦在將軍澳拍攝到男子帶同機械愛犬閒逛,引起途人側目,甚至有騎單車男子剎車停下觀看,幾乎遭駛至的單車碰撞。

不少網民亦對此深入討論,指機械狗在繁忙街道出現,或會造成安全隱患,亦有網民擔心設有錄像鏡頭的機械狗會收集個人資料,甚或拍攝到女士裙底。

方保僑曾被機械人踩:似錘仔揼落嚟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機械人確具傷害性,他過往曾被失卻平衡的機械人踩中腳部,「好似錘仔揼落嚟」,同意需及早立法規管,釐清機械人意外傷人的責任。他認為,監管機械人或需考慮功率、速度、自主能力等,以分級制規管。

陸偉雄:操控者匿名增調查難度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機械狗誤傷途人,通常涉及民事賠償責任,機械狗即使有人工智能,倘物主在場操控,法律上也有責任,但擔心機械人在無人操控下傷害他人或犯罪,恐難以檢控,「危險駕駛要證明到有不小心情節,沒有司機,就可能有法律真空。」

他續指,即使有人操控機械人,亦可能因操控者匿名或身處其他地方,造成調查困難,故此政府應盡早就機械人立法作公眾諮詢。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表示,若機械人造成意外,責任需視乎操控者、程式設計者和生產商的角色。他又指,跨境網購機械人須符合香港電器安全標準,但跨境追究存在難度。不過,他認為政府不應過份規管人工智能,應以推動科技發展為前提,平衡安全與發展。

即睇各地規管機械人法例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回覆指,香港現時雖未有專門法例規範機械人應用,但相關項目須遵守適用於不同界別或場景的現行法規,舉例醫療應用的機械人和建造業機械人分別受衞生署和發展局規管,而香港現有多項法律原則上適用於網絡世界,涵蓋個人資料保護、版權及AI相關罪行。

當局又指,單靠單一法例難以全面應對AI發展,律政司司長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檢視現行法律的漏洞或不足之處,政府數字政策辦公室亦已制訂並發布《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為開發及應用AI技術的項目提供指引。 

歐盟在2024年8月實施《人工智能法》,是全球首部涵蓋所有人工智能應用的全面法例,按風險為本,禁止被評估為具有不可接受風險的人工智能系統,允許具有較高風險的系統在接受干預和監督下運行,以及規管通用人工智能。

相對歐盟法例相對嚴格,日本上月生效的《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及應用推動法》 僅屬於「軟性法規」,不設置任何罰則,法律訂明政府有義務制定AI相關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動的基本計劃,而當AI被不正當利用而侵害國民權益時,國家有權進行非強制性的調查。

南韓今年1月落實《AI基本法》,要求企業在核能安全、交通運輸和醫療保健等領域使用的人工智能具備人類監督,若AI生成內容與現實難以區分,則必須清楚標明。

中國今年2月公布《人形機器人與具身智能標準體系(2026版)》,覆蓋人形機器人全產業鏈等。

記者:何姵妤、曾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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