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消防裝置/維修/監管】宏福苑大火後,社會對樓宇消防安全有極大關注。消防處近日推出一系列優化措施,加強消防裝置維修工程的監管機制,當中包括消防裝置維修須於60天內完成,否則消防處會嚴正執法。

本報就新措施訪問了消防處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陳偉平。他指出,消防裝置擁有人有法律責任確保消防裝置持續有效操作,盡快安排維修損壞裝置。「新措施旨在加強管控消防裝置的關閉工程,在工程初期向擁有人發出明確信息,提醒他們須履行責任,確保消防安全。」

消防裝置維修須60天內完成  否則消防處會嚴肅執法

陳偉平表示,其中一項加強措施,是當消防處收到「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時,會提醒承辦商須於14天內向消防處遞交消防證書,並核實關閉的必要性,同時發信提醒相關人士須於60天內恢復消防系統運作,如未能遵辦,會向其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陳偉平解釋:「以往數據反映消防裝置從停用至恢復運作平均需時約45 天,因此60天是合理的時間框架。」

他指,2024至2025年間就消防裝置關閉個案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至今近80%已獲遵辦。就限期內未能遵辦個案,消防處會提出檢控。

消防處作更全面實地風險評估 制訂滅火救援應變預案

陳偉平指,消防處一向在收到主要消防系統嚴重損壞或關閉個案後,安排人員於24小時內進行實地風險評估,因應樓宇情況制訂滅火救援應變預案,要求大廈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並按需要放置臨時消防設備。

新措施下,消防處的風險評估加入更多項目,包括檢查主要消防系統的總電源狀態,確保火警警報系統沒有被錯誤調至「靜音模式」,以及檢視消防水缸儲水量是否足夠。

消防商會:複雜工程若需延長 會向消防處申請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主席翁振騰指,一般消防裝置維修工程可於數天至數星期內完成,但有部分較複雜或工程期間遇到困難的個案需要兩至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完成,當中包括大廈需時組織業主大會或籌措資金,或從其他國家訂購維修部件出現物流延誤,工程進度會受影響以致工程時間較長。遇到這些情況,承辦商會向委托人提供證明文件,方便其向消防處申請延長工程時間。

陳偉平指,消防處會考慮實際情況,容許個別工程延期完成。他強調,只有個別具充分理據的個案能獲短暫延期,如裝置擁有人沒有合理原因延誤工程,消防處會嚴正執法。

消防處加強消防裝置監管措施:

1.   向現時未完成維修消防裝置關閉的裝置擁有人發出催辦信。
2.   風險評估巡查中,視察消防裝置主要部件,包括電源總掣、火警鐘及消防水缸。
3.   按風險為本策略巡查,了解消防裝置關閉的必要性及工程進度。
4.   就收到的關閉通知書,如工程在第60日仍未完成,向擁有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如限期內未能遵辦,會提出檢控。
5.   設立熱線2272 9112解答市民就關閉通知書及工程進度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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