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消防處有否「兜底」制度?部門若出現不能處理情况 個案將「升格」至副處長層級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三場。委員會將傳召4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以及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 4月22日聽證會重點: 發泡膠封窗、棚網問題等宏福苑居民關心問題,均非消防處負責 消防裝置可分為「主動消防裝置」及「被動消防裝置」,消防處負責主動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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