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南极考察制度,加强对南极考察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并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

据新华社报道,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星期一(11月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南极考察制度,加强对南极考察活动的管理和规范。
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明确中国秉持全球治理倡议,坚持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积极参与南极全球治理和相关国际规则制定。草案三审稿同时规定,国家依法保护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南极的合法权益。
草案三审稿也规定,国家根据南极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支持、引导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社会组织等依法有序开展南极考察活动及相关科学研究。
草案三审稿还完善损坏、移动或者拆除南极历史遗址或者纪念物的法律责任,增加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人民币,下同,1万9196新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界面新闻报道,在《南极条约》29个协商国中,大多数国家已制定国家层面的南极相关法律。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中国承诺依照相关国际规则对本国公民的南极活动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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