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下午三讀通過醫療法第12條、第102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會下午三讀通過醫療法第12條、第102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比例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每三年檢討一次,違反者依不同層級處50至200萬元罰鍰。值得注意的是,因第12條藍白版本不同調,最後通過國民黨版本,因此未能另設中央諮詢委員會,護理專業團體代表也無法擔任委員。

現行有關護病比規範,是在行政命令層級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規定「全日護病比」,衛福部2024年3月1日起實施各層級醫院的「三班護病比」標準,但因未加入法規,僅結合獎勵制度,缺乏強制力且沒有懲處機制,導致醫護人員仍承受高護病比壓力,進而造成醫護出走潮。

民眾黨團日前提案修正醫療法,但各黨團對「三班護病比」要入醫療法,還是在原有「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辦法中修正,無法達成共識。藍白今日於院會提出再修正動議,不過經黨團議程協商後,最終三黨版本在第12條諮詢委員會部分皆有不同。

國民黨版本規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每三年檢討一次;民眾黨則堅持成立中央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委員人數為9至11名,並規定護理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而民進黨團版本也規定成立諮詢會定之,其中醫療及管理相關專業團體委員之比例,應各估全體成員總數之三分之一。

民眾黨團版本表決時,國民黨立委皆未投票,最終贊成8位,反對51位,版本未通過;民進黨團版本經表決後,贊成51位,反對60位,版本未能通過;國民黨版本經表決後,贊成60位,反對50位,最終依國民黨版本通過。而民進黨版本投票時,多位綠委也多次向民眾黨委員喊話,稱版本遭國民黨丟包等。

最終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衛福部須把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之維護及勞動權益之保障定之,並每3年檢討一次;首次規範於設置標準之三班護病比標準,以2024年3月1日施行之三班護病比標準為準。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違反第12條者,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分不同層級處不同金額罰鍰。地區醫院處2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醫院處5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醫學中心處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裁罰,累計3次未改正的話,將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記者王小萌/攝影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記者王小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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