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林石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林石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容積收賄、圖利等案,一審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柯宣判後表示「絕不投降」再戰二審。柯調整策略,重新組合戰隊,改邀已轉任律師的台灣高檢署前主任檢察官管高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林石猛加入辯護團隊。

至於一審時主要負責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圖利罪案情、法律意見辯護工作,並多次砲打「偵查大公開」質疑檢廉洩密的最高檢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因自2024年8月偵查啟動初即對案卷熟稔,仍是柯文哲律師團成員。

管高岳是司法官學院20期結業,最高學歷是台灣大學法學院博士,曾任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擔任過法務部參事,與現已改制為廉政署的法務部政風司司長。

林石猛是司法官學院23期結業,有政治大學、中山大學法學碩士學歷,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高雄地院庭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專長為行政訴訟及憲法訴訟等。

管高岳不時對指標性司法案件為評論,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柯文哲」案,柯移審法院後數度裁定交保,檢方執意抗告,管曾撰文指程序有疑,並指可能凸顯出檢察官在偵查未完備時即起訴的缺漏、或者變相延長偵查羈押等。

林石猛2024年國民黨、民眾黨立委通過國會擴權法案引發違憲爭議,曾被民眾黨立院黨團推薦為訴訟代理人在憲法法庭出庭論述。

法界認為,管高岳、林石猛一人展現出對柯文哲友善、可親的觀點,一人實質協助黨的利益在法庭辯論,是柯首肯委任2人協助貪汙重刑於二審翻盤的關鍵因素之一。

柯文哲2026年3月26日多案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檢方4月30日對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等6人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提起上訴。

此外,檢方對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會計師端木正等3人的「量刑」上訴,檢方對柯文哲共9人判決不服,上訴希望二審能撤銷改判。

被告救濟部分,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娟、端木正6人包含第三人鼎越公司已先後上訴,都由合議庭近期整卷後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

台灣高檢署前主任檢察官管高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高檢署前主任檢察官管高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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