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基隆拿(Kelowna)一名女屋主原本只想把卖不出去的住宅出租,没想到却陷入长达数月的租务纠纷。她经历两级法律程序,最后还须请出法警执行收楼,至今估计损失近3万元。虽然省住宅租务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近日裁定前租客须支付逾1.5万元,但她坦言,并不奢望真能追回款项。
据Castanet.net报道,女屋主Claudia Li-Gordon与家人在Wilden住宅住了10年。搬到较小的房子后,原有住宅放盘六、七个月仍未售出,于是决定出租。

她在Wilden社区脸书(Facebook)群组看到租客寻租帖文,认为透过社区平台寻找租客应该较可靠。于是安排面谈、让对方看房,也查核推荐人及相关资料,原以为一切妥当,结果却演变成一场噩梦。
欠租数月 租客临搬迁前取得法院暂缓令
Li-Gordon表示,租客去年12月入住,翌年3月已开始拖欠租金,屋主被迫把逾期缴租通知贴在大门。到了6月,夫妇二人正式向租客发出迁出通知。
她坦言,自己和丈夫并非有经验的业主,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希望出租住宅、补贴家庭开支的普通屋主。
她表示,住宅租务处8月已下令租客迁出,但到了原定搬离当天,租客却取得卑诗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的“紧急临时继续留宿令”(emergency interim stay),使得收楼程序再度受阻。
法官其后将迁出期限定于9月30日。Li-Gordon夫妇接着须申请收回管有权令(writ of possession),并聘请法警执行。最终,法警于翌日完成驱逐。

她说,纠纷拖延期间,夫妇须动用积蓄支付第二笔按揭,估计整件事令家庭损失近3万元。
法庭裁定须赔1.58万元 欠租总额达1.87万元
住宅租务处仲裁员近日裁定,前租客须向Li-Gordon夫妇支付15,797.58元。
裁决指出,租客拖欠6月至9月租金,欠款合共18,700元;当时每月租金为6,000元。仲裁员虽提及租客个人及财务状况艰难,但强调这些困难并不能免除支付租金的责任。
Li-Gordon对裁决感到欣慰,却不认为胜诉便代表能收回损失。她形容,这是自己一生中经历过的最大压力之一,希望公开经历,提醒其他业主提高警觉。
她指出,即使已尽力查核租客背景,申请表上的资料仍可能不实,普通业主未必有能力辨别。
两个资料库可查租务纪录
Li-Gordon也提醒业主,卑诗省有一些普通居民未必知道的公开资料,可以协助了解准租客的过往纪录。
省府提供两个查询渠道:一是“线上法院服务”(Court Services Online),可搜寻法院公开纪录;二是住宅租务处入口网站的公开裁决资料库。
由于卑诗省大部分业主与租客之间纠纷,都是由住宅租务处而非法院解决,因此仅凭法院查询可能无法了解全貌。
住宅租务处一般会将普通纠纷裁决中的当事人姓名进行匿名处理;但涉及金钱赔偿的裁决,则会列出双方姓名,让业主有机会查阅相关纪录。
图:Cast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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