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公布新備忘錄,將對申請境內轉換綠卡者加強審查。(路透)
移民局公布新備忘錄,將對申請境內轉換綠卡者加強審查。(路透)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22日發布了一份關鍵政策備忘錄(編號 PM-602-0199)。該文件雖然並未直接修改現行移民法律,也未正式取消境內調整身分(AOS, I-485),但移民律師解析,該文件明確表達聯邦政府正試圖大幅提高在美國境內直接申請綠卡的批准門檻,且未來審查將更趨嚴格保守,這也意味著持觀光、留學兩大類簽證入境美國後申請調整身分者,將面臨嚴峻挑戰。

移民律師陳威宇表示,移民局指出國會最初設計的正常程序,是外國人在海外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核准後才以永久居民身分入境。


人在美國境內直接遞交I-485調整身分,現在則被移民局定調為「行政恩賜(administrative grace)」與「少數特殊情況下的例外relief」,不應視為普遍的移民手段。

儘管目前法律並未實質改變,國會也明文允許如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含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即使逾期居留,仍具備境內調整身分資格,但移民局的最新態度形同對外宣告:「雖然法律允許你申請,但移民官不一定會批准。」

備忘錄指出,未來移民官在案件審查時將全面採取「自由裁量權(discretionary review)」,並將幾項過去常見的行為列為「負面因素」,包括:是否曾逾期居留或違反簽證規定;入境時是否已具備「長期留美意圖」;是否刻意利用境內調整來規避海外領事館的正常程序。

以B1/B2觀光簽證,或ESTA免簽入境後,因與美國公民結婚申請綠卡者的案件,過去只要婚姻真實多能順利通過,但未來恐遭質疑入境意圖。其次,屬於典型非移民簽證的F-1留學生,移民局也將更積極審查其最初來美是否「純粹為了唸書」。

工作類簽證方面,雖然H-1B與L-1具備合法的「雙重意圖(dual intent)」,受直接波及較小,但備忘錄仍特別加註:即便維持合法雙重意圖,也不保證一定能獲得裁量批准。其餘如O-1、TN、E-2等簽證,亦可能受到這波「反境內調整」的慢性衝擊。

陳威宇表示,備忘錄明確將「未依規定離境」列為重要的負面審查指標。近期也出現多起申請人在身分逾期後遞交I-485,最終卻遭拒絕並直接轉入移民法庭「遣返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的案例。

此外,一旦移民局開始大量擴大自由裁量權給予拒絕(discretionary denial),申請人若選擇離境,恐將直接觸發法律中關於逾期居留的「三年或十年禁止入境」條款,導致申請人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由於該備忘錄並未明確認定適用的非移民簽證類別、執行日期,亦未表明是否溯及既往,外界憂心這將導致移民局故意拖延案件、頻繁發出補件通知(RFE)或提高拒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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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轉變…移民局宣布 多數外國人申請綠卡須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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