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初级法院星期五(11月6日)就当地首起《维护国家安全法》案件宣判,前立法会议员区锦新被裁定颠覆国家政权、与境外组织建立联系危害国家安全及违反保密等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2年半。

今年69岁的区锦新,预料须服刑到2039年,出狱时将年届82岁。区锦新的妻子郑妙珊在判决后发表公开信,表示无法接受这项裁决。她批评案件是政治审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须有迫害”。

根据法院公布的裁决理由,区锦新被指在2023年至2024年间,协助境外组织收集及散布带有颠覆国家政权主张、失实或经歪曲的资讯,意图煽动澳门居民仇视中央政府,破坏国家根本制度。

法院也认定区锦新在2021年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把在立法会土地及公共批给事务跟进委员会闭门会议中取得的赌牌续期相关保密资料,泄露给境外组织。

合议庭指出,区锦新虽然是初犯,也承认部分犯罪事实,但其主观故意程度极高,相关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因此须判处较长刑期。

澳门政府在判决公布后发表声明,表示尊重并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认为初级法院独立审理案件,充分保障被告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特区政府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的宪制责任,政府将继续严格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依法防范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加强国家安全及法治教育。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星期五发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批评区锦新“打着所谓‘民主’‘自由’旗号,长期勾连外部势力反中乱澳,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澳门繁荣稳定,罪状昭昭”。

文章也称,案件审理过程中,反中乱澳分子和外部敌对势力“指手划脚,公然干预”,“这正正显露区锦新与外部势力勾连的本质,坐实其罪行之确凿,也让人们认识到澳门绝非太平无事”。

区锦新曾任澳门立法会议员长达20年,是澳门民主派代表人物之一,2021年卸任议员。他去年7月被捕,今年3月遭检察院正式起诉,涉及三项颠覆国家政权罪、三项与澳门以外组织、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罪,以及一项违反保密罪。

案件今年9月16日和18日在澳门初级法院闭门审理。合议庭星期五裁定,其中两项颠覆国家政权罪不成立,另有一项涉及境外联系的控罪,因与同一事实涉及的颠覆罪存在法律上的竞合关系,不作独立处罚。其余四项控罪成立。

香港公共管治学会理事长陈财喜博士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除了区锦新,澳门以前也有其他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法》。作为首起涉及《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案件,区锦新案具有标志性意义,判决相信能发挥较大的阻吓作用。

陈财喜认为,这不一定意味着澳门社会的声音会变得单一。不过,澳门政府有必要检视现行的民意收集机制,评估在新的政治形势下,如何更有效收集及反映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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