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記者許正宏/攝影,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記者許正宏/攝影,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夫人周美青昨發聲明,確保馬前總統日後醫療及照顧安排,由其胞姊馬以南擔任「主要執行者」,後續傳出馬家已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指出,即使進入監護制度,不代表失智者完全失去權利,現代制度強調「支持自主」而非取代自主,鼓勵失智者早期開始與家屬討論安排,並呼籲大家尊重失智者隱私,過早介入恐加深家屬不安。

監護宣告是由法院指定監護人代替處理相關事務,輔助宣告則是當事人保留相當程度自主能力,但由輔助人協助並同意。陳筠靜指出,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並非失智後「一定要做的措施」,而是失智者能力漸弱後,為達保障目的採取的方式。

陳筠靜指出,監護宣告、輔助宣告均需向地方法院申請後,由法院依個案能力狀況,經專業鑑定與法官審酌後,決定是否需要、適合何種制度,有時申請監護宣告,法院經評估後,可能判定改作輔助宣告。

「進入監護制度,不代表完全失去權利。」陳筠靜表示,現代制度更強調「支持自主」而非「取代自主」,法院仍應依個案狀況,盡可能尊重其意願、人格尊嚴與生活選擇,至於監護人及輔助人人選,多由家屬擔任,但法院仍會綜合評估適任程度,包括是否了解當事人需求、是否具照顧能力、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必要時,也可能委由專業人士、社福機構或第三方擔任。

陳筠靜指出,比起等到狀況惡化才緊急進入監護程序,協會更鼓勵失智者在失智症早期、仍具決策能力時,開始與家人討論未來安排,包括財務管理、醫療決定、照顧安排、委任代理、意定監護、安養信託等,這類預先規畫措施,更能保障當事人自主意願,也可讓家人理解失智者本人意願及決定,在後續階段持續支持其決定。

另,陳筠靜強調,希望社會尊重每位失智者與照顧者健康隱私,許多家庭在面對疾病時,仍處於自我調適、照顧準備與心理接受的過程中,需要被理解、尊重與友善支持,若過度標籤化或過早介入,都可能進一步加深失智者及其家屬的不安與負荷。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差異及申請流程。圖/取自台灣失智症協會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差異及申請流程。圖/取自台灣失智症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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