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分兩批向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45萬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在今年4月1日開始已向24萬公屋租戶派發相關申報表;在明年4月1日亦將會向其餘的21萬公屋租戶派發申報表。今輪需申報的租戶需在今年5月31日或之前遞交申報表。房委會現已收回約23萬份申報表。
對於仍未交回申報表的租戶,房委會會繼續以不同方式聯絡他們,包括致電及進行家訪,請他們盡快交回申報表。如他們有特殊情況或困難而未能依時交表(例如涉及已去世的租戶或租戶有合理原因需要更多時間進一步核實申報資料),房委會會主動提供協助,以及體恤情況,酌情處理;然而,若租戶拒絕申報,或被證實有濫用公屋的情況(例如無法聯絡租戶、租戶長期不在單位居住、或明確表示不作出申報等),房委會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