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總統賴清德彈劾案,由各黨團推派委員發言。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圖)拿著賴總統照片上台喊話「下架賴帳王」。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總統賴清德彈劾案,由各黨團推派委員發言。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圖)拿著賴總統照片上台喊話「下架賴帳王」。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這兩天進行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的審查會,藍委細數賴清德總統就職725天,提出227項政見,但只兌現兩項,籲綠委一起下架「賴帳王」;其實比賴帳更嚴重的是,賴清德對憲政民主程序的踐踏,賴清德明顯輸給陳水扁,更不如當年賴市長,民主憲政在他手中正以墜崖式的速度崩落。

賴清德總統這兩天未出席立法院彈劾審查會,而且會前未函覆立法院邀請函,一切好像沒發生過。彈劾與罷免對現任總統何其嚴重,賴清德此際表現遠不如當年的陳水扁,也差11年前的賴市長一大截。

賴清德是首位被立法院正式通過彈劾案提議並進行審查的總統,這是憲政大事,民進黨有國會席次優勢,本可藉此闖述理念,化解政治歧見,但賴卻選擇抗拒,不無遺憾;今年1月首次審查會,總統府還發文拒絕列席,但第二次審查會對立法院公文已讀不回,只能用「變本加厲」來形容府方傲慢了。      

在憲政制度設計中,彈劾與罷免都是重大事件,最終結果都是讓總統解職;若從發動門檻、判決權力以政治意義來看,兩者截然不同。罷免是民意徹底否定,但某種程度來說,彈劾更為嚴重,若憲法法庭判決彈劾成立,總統不僅失去現任職務,還可能面臨刑事追訴。

這也是為什麼彈劾案不能小覷之處,政黨輪替多次,但賴清德卻是這是憲政史上首次有總統走到彈劾審查這一步,雖然立法院通過後還要經過大法官審理,但這在憲政史上已留下了空前的紀錄。

只是,賴清德的選擇令人搖頭。這次彈劾案的導火線在於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野黨認為破壞憲政秩序、無視國會決議,於是通過彈劾提案;今年1月首次召開審查會,總統府有發公文拒絕列席,但第二次審查會被當空氣,賴清德意在升高政治對立,卻付出民主憲政倒退的代價。

舉輕以明重,台灣過去從未有總統被彈劾,但2006年陳水扁總統任內曾遭立法院三度提出罷免案,主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等爭議,但表決均因未達2/3同意門檻而不成立;2012年馬英九主政,在野黨也曾針對油電雙漲等民生問題對馬發動罷免,但同樣未通過立法院門檻。

來看一下扁馬當時如何應處?陳水扁經歷三次罷免案,立法院加開臨時會進行實質審查,立法院依規定咨請陳水扁提出答辯書,陳選擇不提,改以「向人民報告」的兩小時電視談話形式回應外界質疑;馬英九罷免案則未排入議程,該案並未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

陳水扁明知罷免案不會過,未提答辯書,但發表兩小時電視談話,多少表達對憲政民主程序的尊重;賴清德也清楚這次彈劾案不會過,但對審查會的態度一次不如一次,第一次至少還有公文函覆,第二次連回文都省略,難道問題出在收發?

賴清德的態度展現對立法權的藐視,加劇朝野對立與行政立法衝突。但11年前他拒絕出席台南市議會可不是這種表現,當時賴市長因質疑議長涉收賄,宣布「司法未釐清前不進議會」,期間長達232 天,市府以行文方式告知市議會,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市政府還提交補充說明給行政院,論述法理正當性。

即便如此,監察院仍認為賴清德違反地方制度法中地方首長備詢的義務,嚴重違反民主法治,通過彈劾。公懲會同年10月認定賴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決議記申誡。

賴清德這次以「已讀不回」的方式表達缺席的惡意,發言人還瞎說賴尊重憲政制衡,「總統一向坦蕩、非常認真做事」。如果賴非常認真做事,對於首位被提案彈劾的總統,即便選擇不出席審查會,他還有數種管道可以進行答辯或陳述立場,但他統統放棄了。

賴清德的選項包括:一、提交書面答辯書,不僅內容精確、具正式公文書效力,並能針對立委提出的各項彈劾理由逐一法律攻防。二、委任代理人或律師列席,代理人可代在第一線解釋政策意圖與法理依據,展現對國會程序的尊重,同時避免面對政治攻防的尷尬。三、學陳水扁發表「向人民報告」演說。

大罷免期間,賴清德不是發表「團結十講」嗎?這次若認為立法院審查程序具有高度政治鬥爭色彩,自然可以援例跳過國會,直接對公眾喊話,順便把沒講完的團結十講講好講滿?精美包裝成另一種形式的「民意答辯」,摸蜊仔兼洗褲,一兼二顧,不是很好嗎?明明有這麼多方案選項,賴清德偏選最差勁的已讀不回,這是玩那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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