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2026年起推動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明確各機關(構)學校核心人員,不得在陸設籍、申領持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有大學老師反映,收到校方通知要求儘快完成切結,否則將列冊呈報教育部。陸委會回應,查核措施措施符合法律任用規定,且只有「初任、調任」者才須辦理查核作業,目前絕大多數的軍公教人員都不需再辦理查核。

政府推動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明確各機關(構)學校核心人員,不得在陸設籍、申領持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預防違法任職或有人員存在不符法律任用規定之情況,並已於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有函文指出,未完成具結未在陸設籍、領有中共身分證、定居證、護照者,不得進用或調任。有大學老師反映,收到學校人事室公文,要求儘快切結沒有在中國大陸有戶籍、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若是不切結,將被呈報校長,然後列入名單送到教育部列管。

陸委會說明,依現行兩岸條例規定,國人若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更無從擔任志願軍職及公教人員。政府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明確各機關(構)學校核心人員,都確實符合法律任用規定。

陸委會進一步表示,相關作業自2026年1月1日起即已正式施行,而且只有「初任、調任」者,才須辦理查核作業,目前絕大多數的軍公教人員都不需再辦理查核。

陸委會說明,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第28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3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條,國防法第5條等法令,均明文規定各機關於任用前應辦理查核。當事人如不配合查核,各用人單位即無法確認進用人員是否符合法令,自然無法辦理後續銓審、聘用、續聘或改聘等相關作業。

陸委會強調,自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推動迄今,相關人員均積極配合。軍公教人員配合查核工作,是依法行政,也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一分心力,更可提升人民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另外,關於陸委會去年初會同多個部會,針對領取大陸證件對現職軍公教核心人員進行專案查核,陸委會當時表示當事人如拒絕配合本次專案清查具結,政府不會作為懲處依據。陸委會也回應,2025年辦理的「專案查核」早已於去年6月底完成,當時未配合專案清查者,政府沒有進行任何懲處。

實際上,陸委會去年8月發布新聞稿時也有提到,政府從2026年起推動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核心人員有初任、調任者,須配合查核作業,不配合查核者,將依任用法令、契約,依法不辦理銓審作業、不得簽訂聘用契約、續聘或改聘作業等相關方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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