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有女子入职后失明,被公司以连环贱招,包括先降薪免考勤,再突然要求员工“打卡”报到,却不向事主透露“打卡机”位置,恶意制造旷工证据将女事主解雇。法院判公司败诉,要赔偿20多万人民币。

法院判公司需赔逾20万元

极目新闻报道,王女士在武汉某科技公司任商务经理26年,任职期间视力逐渐衰退,最终变成一级视力残疾,处于失明状态。

2023年2月,公司与王女士协商降薪离岗,约定从次月起无需考勤,工资从8000多元降至3000多元,只需提交病休申请。王女士接受了这一安排。

2024年1月15日,公司突然通知王女士,必须通过门禁考勤装置打卡,却没有告知打卡机位置,王女士多次查询,公司未作正面回应,但后续四个多月,王女士的上班纪录一直被列为“缺勤”。

2024年5月8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王女士告上法庭,仲裁仅支援出具离职证明,驳回其他请求。王女士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与王女士达成不实质性考勤共识,不足一年又单方面改变考勤规则,也未告知打卡地点等具体资讯,实质上是以变更考勤要求的方式制造旷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判处公司要赔偿20多万元。公司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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