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今赴立法院備詢。記者許正宏/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今赴立法院備詢。記者許正宏/攝影


賴清德總統日前提名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檢察總長,人事案遭立法院否決,之後賴總統指定徐代理檢察總長。民眾黨立委許忠信今質詢時指出,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總統應於三個月內再提名人選送立院同意,行政部門能否保證徐錫祥代理期間不超過三個月?對此,卓榮泰答詢表示,此次情況屬於任滿後人事同意未通過,與法規中「出缺或無法視事」情況並不完全相同。

許忠信質詢指出,檢察總長屬需經立法院同意的人事案,若人選遭否決後,仍可由代理人長期行使職權,恐架空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現行由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是否妥適?

法務部長鄭銘謙答詢指出,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是以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身分依法代理,並非沒有法源依據。過去2010年、2014年檢察總長出缺時,也曾由主任檢察官代理,期間所有法定職權均正常行使,相關案件也獲最高法院肯認。

許忠信接著指出,依照「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檢察總長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名人選送立法院同意,雖法律未明文禁止代理,但也未明文允許長期代理,從法理上來看,代理制度仍有爭議。

鄭銘謙答詢表示,若完全沒有代理人,最高檢察署恐無法運作,將影響人民訴訟權與檢察體系正常運作,因此由代理人暫時執行檢察總長職權,是維持制度運作的必要措施。

許忠信追問,行政部門是否能承諾代理期間不超過3個月?卓榮泰答詢說,法律雖規定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名,但此次情況屬於任滿後人事同意未通過,與一般「出缺或無法視事」態樣並不完全相同,法理上仍有討論空間,不過行政院會再提醒賴總統儘速處理提名事宜。

卓榮泰也表示,包括大法官、中選會與NCC等提名案均曾遭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在重新提名時,除專業能力外,也不得不考量政治環境與審查氛圍,因此在人選安排上確實面臨困難。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回鍋立委後首度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備詢時多次向許表示,「若前兩年你在立法院,貴黨團應該不會做出過去多項決定。」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回鍋立委後首度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備詢時多次向許表示,「若前兩年你在立法院,貴黨團應該不會做出過去多項決定。」記者許正宏/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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