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因與政治間的糾葛關係,遭到檢察體系內質疑、也在國會遭到藍白否決,賴政府擬以代理檢察總長方式處理,就看徐錫祥是否仍會「聽話」接下代理檢察長的職務;更可議的是,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已代理超過一年半,早已超過法定代理期限,賴政府若執意讓代理檢察總長成常態,不僅是紊亂憲政、更是赤裸裸地踐踏法治。

針對徐錫祥的總長人事案,法界早就預期以其司法與政治界線不清、政、檢兩棲的爭議,恐難獲得目前國會同意,法務部早在今年2月就提前布局規畫,將原任政務次長的徐錫祥調任到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打的算盤是即使遭國會否決,還可以循例以主任檢察官身分代理行使檢察總長職務。但過去即使是代理總長、也沒有先被國會否決的先例,如果賴清德總統仍執意指派徐錫祥代理總長,徐錫祥也樂於接受,不僅是賴政府再次藐視國會,也更證明徐錫祥「遵從上意」的不適任性。

誠如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檢察總長人事案最根本的疑慮在司法官身分要求與政治保持距離,但「政、檢兩棲化」卻使距離消失,致人民不再把檢察權當成司法來信任。

賴清德總統上任後從提名大法官到檢察總長,全遭國會封殺,藍白立委確實有錯殺之議,但賴總統提名人選也非全無不可質疑之處,如第一次提名的司法院副院長人選姚立明,連司法界多數聲音都覺得不妥;更不用說還有大法官被提名人連綠營自己人都不挺的情況。

面對國會少數的政治現實,賴總統對於提名的司法人事,卻仍堅持他不妥協、不溝通、不退讓的行事風格,讓憲法法庭難以正常運作外,司法院長由謝銘洋代理至今已一年半,賴總統遲遲不依法補提名的作法,可能讓謝銘洋一路代理到任期屆滿。根據政府相關法規,職務代理以一年為限,即使是特殊原因得在延長一年的特殊原因中,都不包括總統拒絕提名補人。

現況使得謝銘洋的代理合法性與正當性也遭人質疑,接下來若檢察總長也出現爭議代理,司法界兩大龍頭首長的代理身分,不僅讓他們在公務處理上,難有願景、藍圖,遇到重大人事或爭議事件,也往往難以正規首長的立場處理。

賴總統若持續放任司法院長與檢察總長都以代理方式派任,除再次證明其目無法治,更坐實學者形容他像得了「憲政狂妄症」,只為遂行個人意志,把憲政、法治都拋諸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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