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繼任人選;立法院今進行人事同意權記名投票表決,在藍白立委多數夾擊投出不同意票下,徐未能闖關。法務部對此表示,尊重立委表決的結果。

法務部並表示,由於檢察總長的人事權專屬於總統行使,為讓最高檢察署選舉督導、非常上訴等相關業務可以如常進行,不致影響人民權益,於表決案過後,將立刻循例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人選。

事實上,最高檢出現代理檢察總長不是首例,前檢察總長陳聰明2010年因最高檢前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弊案爭議請辭下台,其時,高層即指派時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為代理檢察總長。

無獨有偶,前檢察總長黃世銘2014年因「馬王政爭」洩密案一審判決有罪下台後,最高檢也由時任主任檢察官林偕得代理黃世銘行使檢察總長的職權。

針對徐錫祥的總長人事案,法務部早於今年2月即有所布局,提早規畫、調派時任政務次長徐錫祥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考量的是徐錫祥若因藍白杯葛未能通過人事案,還可以主任檢察官身分代理行使檢察總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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