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銓敘部今年將全面修正公務員考績制度,但公務員團體認為,基層對考績制度長期不信任,無論名目如何變更,最終決定權仍在長官手中,實質上仍無法達到擇優汰劣的效果;且現行制度將「工作績效」和「私德操守」混為一談,反而偏離績效管理的初衷。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未明定各等次考績比率,但公務機關行之有年的慣例是「考績甲等比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為原則」,導致各機關考績須至少百分之廿五的公務員考列乙等,導致「新人先吃乙、輪流吃乙」的潛規則頻傳。
銓敘部前部長周志宏表示,由於難以精準考評績效表現,獎優汰劣的功能也受弱化,考績丙等比率極微,丁等免職者更是稀有,無從汰劣;各機關將近四分之三的公務員都考列甲等,並列第一,無法真正擇優。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說,數據顯示,簡任官拿甲等的比率遠高於基層,導致基層認為績效優劣不敵職位高低。且受限於甲等比率上限,長官往往在部屬表現無虞的情況下,被迫以「輪流」方式打乙等,並以安撫心態處置,導致考績失去實質激勵意義。
洪瑞壕說,且現行的教育訓練、文康活動、員工協助方案(EAP)多流於形式,不如把經費挪到考績獎金,在取消比率限制後,確保表現良好的公務員,都能獲實質的獎勵體恤。
另外,近六年公務員辭職人數成長近七成,報考人數也大減至十六萬多人。有農業部職員說,很多單位公務員不足額,報考人數變少,流動率大,現在一人要做兩人的事,壓力真的很大,主責單位應想辦法把人留住,最重要是工作場域須友善,否則待遇不好又職場不友善,誰還要來?
一位環境部公務員說,現在公務人員報考人數已大幅減少,加上待遇在年改後大不如前,簡化考績還是沒有解決缺人的根本問題。
北市人事處代理處長黃弘君說,過去公務員的考績被打乙也是表現良好,但考績獎金不同,若是乙等會覺得是不是自己表現不好,改用良好呈現會比較正面。至於對公務員「留才」有無幫助?考績與留才應是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