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7日裁定,執法人員得以在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大樓外圍對抗議群眾使用催淚瓦斯或其他用在鎮暴行動的化學物質。
這起訴訟的原告是一群住在俄勒岡州波特蘭ICE大樓附近的公寓住戶。川普總統二度上台後,ICE大樓外圍經常出現示威,執法人員使用催淚瓦斯驅離抗議人士,讓鄰近的「葛雷碼頭」(Gray’s Landing)公寓大樓住戶受到波及而健康受損,因此提告。
今年3月,俄勒岡聯邦區域法院法官巴吉歐(Amy Baggio)准許公寓住戶請求,發布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限制ICE大樓外圍使用可能波及鄰近住家的催淚瓦斯等化學物質。
川普政府提出上訴之後,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同意川普政府主張,對巴吉歐今年3月發布的臨時禁制令下達延緩令(stay)。
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決書指出,原告聲稱憲法賦予人民免受執法人員鎮暴催淚化學物質侵害的權利,「如此論述並不成立,憲法當中並不從在這種權利」。
裁決書寫道,美國憲法不是「別在我家後院」( not-in-my-backyard,NIMBY)的憲章,「我們的立國憲章並沒有討論對於討厭氣味或瓦斯問題的鄰里投訴,不管這些問題多麼讓人感到不悅」。
對於聯邦上訴法院裁決,「葛雷碼頭」住戶表示失望。
住戶表示,聯邦執法人員多次部署化學武器,導致大樓居民在住家內部也暴露於有毒物質之中,受到嚴重且揮之不去的影響。
原告表示,延緩令將讓許多家庭、兒童、老年人與身心障礙人士重新陷入健康風險,將繼續提出上訴以恢復保護措施。
俄勒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