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西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齐扎拉涉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通报指他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立功。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6月5日)在微信公众号通报,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案,对被告人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齐扎拉在1999年至2025年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58亿余元人民币(3000万新元)。
法院认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他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8岁的齐扎拉长期在云南、西藏两地工作,曾任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拉萨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1月他出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齐扎拉2021年转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直至去年1月被查,是当年落马的首名正部级“老虎”。去年7月,他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同年12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公开审理齐扎拉受贿案,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