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4月1日)舉行第七場聽證會,根據證人作供時間表,將有7名證人作供,包括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管理員鍾瑞霞、木工李承富、電工羅國瑞、高級管理員黃百盛、工程主任林文欣及物業主任鄭芷盈。

4月1日獨立委員會聽證會重點:

  •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指消防水缸要「鋪磚仔」,是因為食水缸有配件損毀或失效及水管生鏽須維修,先維修消防水缸,可令其成為臨時食水缸,屆時再維修食水缸。
  • 據中華發展2025年3月28日的發票顯示,早在2025年3月,消防缸已完成維修。
  • 宏福苑大維修以授權票投票情況普遍,經常涉及逾百張授權票,投票影響結果明顯,職員無法核對簽名,另僅在欠簽名時才會要求業主加簽
  • 駱倩盈盼公眾勿斷定物業為火災製造者,稱大火當日保安員有接電話亦有上門拍門:我哋冇唔理大家
  • 鴻毅職員曾數次在工程會議提到,ICU劉嘉敏預早一星期通知到場巡查
  • 宏昌閣日間座頭鍾瑞霞作供,否認第一時間離開現場,指大火燒到大門才離開,亦有協助疏散居民
  • 電工羅國瑞明知持牌者才可進行消防工程,惟害怕處分而關消防總掣,惟不知此舉會停火警鐘
  • 高級管理員黃百盛曾向宏業反映有工人吸煙,惟僅獲「得啦,知道啦」回應,認角色僅為傳聲筒
  • 工程主任林文欣離職7月,復職後未獲告知維修進度,一度不知誰負責天台水缸工程
  • 林文欣不知愁有同事助水缸放水,遭陸啟康質疑:「咁你做乜嘢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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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指工作流程致火警系統關閉 林指未收過中華發展任何證書

【16:45】林指,大致知悉消防水缸曾臨時用作食水缸,亦知道持牌消防工程承辦商為宏泰,但他從未詢問,亦未被通知宏泰會進行此類轉換水缸工程。

他指出,一般而言,宏泰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時,會有一式兩份文件,一份交消防處,另一份交管理處,他收到證書後,會確認宏泰完成工作,再自行存檔,並通知黎經理檔案存放位置。

林先生表示從未見過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提交的任何證書。至於消防水缸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他指從未見過,並直言火災前不曾查閱SDN,亦未主動索取,更不清楚是否存在SDN。

【16:00】杜淦堃發言時指出:「我唔係想羞辱你,但似乎你哋嘅工作流程影響到今次大火火警系統的關閉。」杜淦堃發言後,現場有人搖頭感嘆。林文欣表示,認同工作流程存在改善空間。

置邦工程主任離職7個月間消防缸招標停滯 復職後未獲告知維修進度

【15:45】孫靖乾在庭上詢問林文欣,是否見過上一任工程主任馬先生。林文欣回應稱,雙方沒有進行過交接,亦從未見過對方。

林文欣又表示,在工作上從未見過由物業監管局發出有關處理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孫靖乾其後問及,在大維修期間,分判商進行工程時,置邦是否有作出監察。林文欣回答說:「不清楚。」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工程主任林文欣持有電工牌逾10年,於2019年7月入職,2025年4月1日一度離職,同年10月8日再次加入公司,是羅國瑞和李承富的上司,亦會處理日常投訴,包括漏水、無電、室內污水喉滲漏,公家喉管則要招標,解決街坊投訴。

2025年11月21日當值期間,林文欣曾巡查宏建閣天台水缸,見到食水缸及消防水缸閘掣老化情況,以在較後時間更換閘掣配件,但不涉水泵制裝置維修。他又稱,沒有收到有關涉及水缸漏水或天台漏水的任何投訴,亦不會定期到天台水缸檢查漏水,只在有人投訴時,工程部師傅巡視後報告,他才得知事情。他亦稱,在職期間沒有收到水缸漏水的報告,亦不知道天台住戶曾投訴天花滲水。

對於消防缸工程,他指,2025年3月左右,宏業向他稱「部分水掣可能已老化」,涉及食水和沖廁水,不涉及消防缸,是駐場經理要求他跟進,當時他負責消防缸水掣的招標,但離開時未知誰中標,再入職後知道駿昇公司中標,當時未開始工程,但與駿昇看水掣。他又稱,不知道駿昇何時中標,亦不了解他離職7個月期間,招標工作為何沒有進展,但他指實際更換水掣的工程料需時一周。

杜淦堃指,根據一位水泥工證供,2025年10月,已完成宏泰閣、宏建閣消防水缸泥水維修,11月初完成道閣及宏新閣水泥方面維修,但完成水泥工作,仍要加水閘、浮波等,消防缸才能使用。

林指,天台水缸工程的水缸維修屬宏業負責,置邦只負責換水掣,但不清楚消防缸在11月初已完成泥水工作,稱自己沒有參與與宏業建築部的會議,而其上司黎經理沒有通知他。

對於杜淦堃質疑為何工程部分不是林的責任,林稱,宏業建築部有開會,但沒有人向他匯報,整水缸是屬於宏業負責,沒有告訴他。杜淦堃質疑,「為何不知整個月都沒有整閘掣,因為沒有人講,所以沒有問?」林回應「是」。

置邦工程主任不知工人助消防缸放水 陸啟康質疑「咁你做乜嘢㗎?」

杜又展示,負責水泥結構工人的證供,指出2025年4月已完成四座消防缸的水泥結構工程,但因仍有水喉工程未完成,例如待更換過牆喉、接駁位漏水等,令整個工程未能完成。林承認,水喉工程由置邦負責,亦同意工程未完成,影響消防缸未能使用,置邦有角色。

對於林文欣離職數月,其間工作由誰人接手,林文欣稱,黎經理沒有告訴他,他只知道離職期間有人接手兩、三個月,但其後亦離職。他亦同意,離職期間水閘掣工程沒有進展,但他不知原因。杜淦堃指出,在林離職幾個月期間,工程「嘆慢板」,沒有人處理,但任何影響消防系統的工作,都不應該等,但在職同事沒有督促工程完成。

就羅師傅處理消防缸放水及關掉泵房刀掣,林文欣稱,知道持牌消防系統承辦商才可處理消防裝置,10月重返公司後,亦不知道同事曾幫宏業進行消防缸放水,只有師傅在維修問題上到困難,才會報告,若沒有困難,就不會知,「不會知道平日接到的工作單」。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插口問︰「咁你做乜嘢㗎?啲單唔係經你手的嗎?」,此話一出,引致哄堂大笑。陸啟康對工作流程沒有經過林文欣感到奇怪,反問他是否只負責解決問題,林文欣回應︰「我不是似個廢物,工程上出標,是我出paper(文件)。」

置邦工程主任承認離職前意識到消防系統未處理以及水缸沒有水

杜淦堃問,根據林的證人供詞,在火災當日,他致電宏泰詢問何時可提供工程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表格,宏泰解釋未出到,因為「水缸沒有水」,而他當時才知道水缸沒有水。林稱,他知道宏福苑正在水缸做工程,但不知道8座水缸均沒有水。對於為何他待11月28日才問文件,林解釋,因當時宏泰閣完成包括水喉和電的工程執修,故在當天才詢問。

杜又質疑,林離開公司前正處理閘掣工程,應該意識到消防系統未處理以及水缸沒有水。林表示同意。

林文欣亦表示,知道熄消防泵無須熄刀掣,若當時他在職,理應可以阻止羅師傅關掣,「慘在我不在」。但陸啟康回應指出,由此可見,工作流程應該要經過林,因按現時的工作流程,工作單直接給羅師傅和李師傅,林文欣未必知情,即使他在職,亦未必能解決到。

杜又詢問,為何流程上可以把工作單夾在打卡位。林稱,這是一般流程,師傅若沒有困難,便會自行做完,「出事就覺得是有問題,一般沒有事就不是,(工作流程)一般是這樣做法」。

至於火警發生當天,林指當日下午兩時許收到管理處電話指有火,但沒有警鐘,便欲趕到宏昌閣,但因大火未能過去,遂轉到A座扑消防鐘,但未有發出聲響。

火警當天,林與宏泰職員鍾先生通過電話,杜問,為何鍾會在電話中問林取停水紙,但有關停水紙是由中華發展申請,林稱以為是宏泰申請,不知道是中華發展的停水紙。

工程主任林文欣(中)。

工程主任林文欣(中)。

【14:45】黃百盛稱,如果收到消防喉漏水,會通知工程主任林文欣;至於如果消防裝置損毀,他形容「心裡邊知道要由消防承辦商處理,係基本知識。」 

杜問及後樓梯「開生口」一事,黃指未接獲居民反映危險,保安員亦未意識情況,故無跟進。

見木工及電工簽名後隨即簽名 認不知工程是否做完

【14:25】杜淦堃在聽證會上展示兩張由黃百盛簽發的工作單,內容涉及地下消防缸放水。黃百盛表示,放水工程由宏業公司通知後,他才發出工作單,並未曾聽聞有師傅要求改由消防承辦商處理。他承認工作單上由他簽署核實,但其核實方法僅基於李、羅兩人的簽名,杜問「佢簽完名,你就簽名?」黃指「係」,承認沒有獨立核實工程是否做完。

杜淦堃問及火警當日情況,黃百盛指他在控制室得悉火警發生,形容火勢一直燒至天台。他自行由一樓行至六樓,期間未有察覺煙味。杜淦堃問及在五樓生口位時有否聞到煙味,黃百盛回應稱沒有。

黃百盛指曾向宏業反映工人吸煙情況 惟對方敷衍以對

【14:25】高級管理員黃百盛作供時表示,自己負責的控制室設於宏仁閣。他日常工作包括處理電話投訴、突發事件及編更表。由於工作關係,不少街坊都認得他。

黃百盛提到,在大維修期間,他曾接獲關於宏業工人在大廈內吸煙的投訴。他當時已向宏業方面反映,對方僅回應「得啦,知道啦」,情況未見改善。

他進一步指出,在2025年期間,當發現宏仁閣內有工人在1樓地方抽煙時,他立即從地下大叫,要求他們停止。他形容整體情況一直沒有改善。

被問及有否進一步要求向主管要求改善時,黃百盛表示沒有,並解釋宏業的工人應由宏業自行管理。杜問他是否形容自己角色僅屬「傳聲筒」,黃百盛表示同意。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員黃百盛。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員黃百盛。

電工羅國瑞任職宏福苑20年 悉關消防總掣會停電 惟不知會停火警鐘

【13:30】置邦興業有限公司電工羅國瑞在大火前在宏福苑工作,2005年加入置邦,任職電工,在宏福苑任職20年,持電工牌,向林文欣匯報。2025年期間因林不在,故上司變成黎經理(黎永利)。他負責修理電力有關的工作,拍檔是沒有電工牌的李承富,會處理食水和咸水跟進,但不負責消防水缸等消防設備。

他稱,不會接觸消防裝置,包括開關,因知道需要由持牌人士處理,故交予承辦商負責。他又稱,不清楚消防加壓泵房有不同泵制,只知道拉總掣就停電,但不知道火警鐘亦會沒有電。

電工羅國瑞。

電工羅國瑞。

知持牌者才可進行消防工程 惟因怕處分仍為防水缸放水

2025年7月至8月,羅國瑞收到工作單,須協助宏業進行消防水缸放水工程,但他忘記何時進行放水。對於李承富供稱,收到工作單時,理解持牌人士才可處理消防裝置,曾對羅說明,並引述羅回應「接到單就做」,羅表示,記得李有講過,但他拿工作單後,非立即回應,而是先到管理處詢問發出工作單的駱倩盈,對方稱宏業要放水,要求他協助,因為他有電工牌,故要協助。

羅說,當時明白要持牌才可以做相關工作,當時知道不對,但在駱要求下,仍去做,因為害怕有處分,影響工作。被問及為何不詢問上司,他稱因林文欣當時不在,亦有想過問黎經理,但沒有做到。對於駱指羅沒有問過她,羅國瑞重申有向駱講過,但未能記起具體字眼。對於為何要詢問駱,羅回應稱,因為駱是發單人。

▼▼▼▼消防水缸工程進度▼▼▼▼

日間 大廈 工程進度 原因
2025年4月 宏志閣  未完成  完成防水油漆,試水後有漏水,等候更換過牆喉
2025年4月 宏盛閣 未完成 2025年9月等候水喉師傅轉缸
2025年9月 宏昌閣 未完成 接駁位漏水引致工期進度延遲
2025年9月 宏仁閣 未完成 2025年11月21日等候水喉師傅轉缸

羅國瑞曾聽宏泰職員提及放水步驟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杜淦堃引用他向警方供稱,放水步驟須在主要泵房關閉上水掣,第二是通過開關「唐環」把水缸的水排出,第三是關閉「刀掣」停止加壓泵運作,並需注意水缸裡沒有水而加壓泵繼續運作,加壓泵與水缸之間的摩擦或引致事故。杜詢問他為何知道有關步驟,羅表示,是第一次作放水工作,但從宏泰人員於年檢時曾有講過,故此得知。

信承辦商會重開刀掣 自己僅為輔助角色

羅國瑞續指,據其當時認知,不知道關泵是不需要關「刀掣」,亦不知道關閉「刀掣」會影響警鐘,若知道就不會熄「刀掣」。他又確認,宏福苑八座水缸放水時關消防系統總掣,均由羅負責關閉。他又指,他只負責熄刀掣,但沒有決定何時重開,便將工作單交回管理處,因為消防工程非他負責。他相信承辦商會重開刀掣,因為他認為他只是協助角色。

他又確認,關刀掣後,只有他、李承富和宏業知道刀掣被關,置邦不知情。

木工李承富指有通鎖匙可進8座大廈泵房

【12:45】負責為消防水缸放水的木工李承富供稱,工程部設有一條「通鎖匙」,可用以進入宏福苑8座大廈的泵房。

他在聽證會上表示,當時理解操作消防裝置需通知消防處,曾向公司電工羅國瑞提出「處理水缸要有消防牌才可以操作」。對方回應稱,「接到單就跟住工作單去執行」。李承富指,收到工作單後便向羅國瑞提出。

李承富指,由於工程部有鎖匙可進入宏福苑8座大廈的泵房,外判工人借鎖匙時需向管理處座頭登記,他憶述2025年6月至8月消防水缸放水。李承富又提及,大火前兩至三個月曾見過泵房沒上鎖,認為有宏業工人在內參與工程。

木工李承富(藍色口罩者)。

木工李承富(藍色口罩者)。

宏昌閣日間座頭作供 稱未見有工人吸煙及在光井聚集

【12:30】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管理員鍾瑞霞稱,她是宏昌闊日間座頭,座頭位置可以看到閉頭電視的泊單車位、以及位於升降機內的閉路電視。她稱,看不到有工人吸煙,但有一次見過工人放工,在大堂口中「啣煙」,她提醒對方時,對方回應她煙「沒有點著」,而她巡邏時亦不見地下有煙頭,但有見過地下有建築材料,印象中沒有居民向她投訴。對於有指樓梯「生口」處有水樽裝有煙頭,她稱沒有見過,亦沒有聽說過。

她又稱,巡邏時可以看到光井位置,平時鎖上,在座頭有鎖匙,該位置只見到少量建築垃圾,亦沒有看見過有工人在104、105號單位處的天井平台聚集。

她又稱,宏昌閣地下有消防泵房,巡邏時會查看有否鎖上,若發現沒有鎖上,會通知管理處,再取鎖匙鎖上。她稱從來沒有見過沒有鎖上,而維修工人進行工程時,會向座頭借鎖匙,以進行工程,她會紀錄在座頭的紀錄簿上。她又確認,知道2025年有消防工程人員入過泵房,因為需要借鎖匙,亦有登記到,但她不知道李承富(木工)亦有鎖匙可以打開泵房。

宏昌閣日間座頭鍾瑞霞。

宏昌閣日間座頭鍾瑞霞。

管理員鍾瑞霞指火勢起初僅4、50厘米   打破一樓消防警鐘惟未有響起

而火警發生當天,她早上7時半上班。早上有維修工人進入,至下午2時48分,有年約60歲男士表示宏昌閣後方起火,但該人非宏昌閣住戶,亦沒有穿上宏業制服,她亦未見過此人。她當天有看過閉路電視上泊單車位置,但未見有異樣。

獲告知起火後,她去查看火勢,當時火勢不大,見到綠色棚網被燒皺,著火位只有40至50厘米長,過程中不見其他工人,她馬上用對講機通知控制室,兩分鐘後其他人員到場,她則呼籲住戶離開和其他人不要上去大廈。

她又跑上一樓,打破防煙門旁的消防警鐘,但沒有響起,其時才發現火勢很大,她驚訝,「過了兩三分鐘時間,為何燒得很快」,當時聽到火「啪啪聲」,覺得火勢很快。她接着到二樓及三樓打破該樓層的消防警鐘,俱沒有響起。而她在三樓樓梯發現有濃煙,無法再向上,只能向下回到大堂,期間一面大叫和拍門,通知住戶離開單位,並在大堂疏散其他人。

鍾瑞霞否認第一時間離開:大火燒到大門才離開

其後消防到場呼籲人員離開,但她留下希望疏離居民,直至大火已燒到大門,她才離開,並一直協助疏散居民,並轉頭查看是否有人仍在大廈內。

她又主動澄清說,有街坊說她第一時間離開,但「我沒有這樣做,我可以說我是最後離開,一直與同事一齊疏散大家」。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安撫她稱,大家聽見她有疏散居民,希望記者採訪時將心比己,留空間讓所有作供者。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有否透過宏昌閣大堂通告得知消防裝置關閉。她回應稱,透過通告知道宏昌閣消防裝置關閉,但通告到期後會清走,不知道何時恢復,亦沒有印象通告張貼的時間,以及不記得管理處有通知消防裝置停用的時間。

ICU預早一星期通知鴻毅到場巡查

【11:45】聽證會早前提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曾試過提早一日提前通知顧問鴻毅,到宏福苑檢查棚網,駱倩盈表示,房屋局ICU 試過早一星期通知鴻毅,她指管理處職員供稱,鴻毅職員曾數次在工程會議提過,「下個禮拜約左Amada(即ICU職員劉嘉敏)來屋苑『睇嘢』。」

她又指,通常收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的相關電郵時,只會留意標題,不會細看內容,並交由經理處理。

駱倩盈表示,有關情況「試過幾次」,但管理處無紀錄ICU來了多少次。

商討消防工程時未有考慮徵詢宏泰意見  不知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

【11:30】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出,置邦林文欣的證人證詞指,一般而言,宏泰消防提供的消防裝備證書是一式兩份,提交消防處及存放在管理處。駱稱,她完全沒有接觸過宏泰消防,但宏業職員會在有管理處、宏業、鴻毅Whatsapp群組提供消防關閉裝置通知書,群組內有鴻毅3至4人,宏業4人,管理處有她和黎經理。

孫續問,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物業主任鄭芷盈會否得知群組內通知書的內容。駱稱,未曾向她提及過,但由於辦公室不大,她收到通知書時會在自己座位揚聲,相信鄭會知道「掛牌」,但鄭不會閱讀內容。

被問及2025年3月份的會議商討進行消防缸工程,同期宏泰亦在屋苑做年檢,管理處有否想過徵詢宏泰意見,駱稱,沒有考慮過。她又指,簽署工作命令時,會問過羅師傅(電工羅國瑞),再向宏業轉述,但不知道實際工程內容。

孫又指出,相關法例規定非註冊承辦商不能保養消防裝置。駱稱,沒有看過法律條文,但認同消防裝置是由註冊承辦商處理。

孫續指出,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非註冊承辦商人士不能修理消防裝置,故物管公司需要聘請註冊承辦商。駱回應稱,沒有查詢過宏業有否問過由註冊承辦商進行工程。她又指,沒有列印過WhatsApp群組中的通知書。

工程公司發通告要求貼在水缸 打memo紙形式要求同事檢查單數樓層有否放置滅火筒

孫又展示一份日期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0日的通告,內容指由於中華發展工程進行工程,暫停操作消防栓和喉轆系統。駱指,該通告由宏業張貼,由管理處蓋印,才可貼出。她稱,宏業職員曾把通告發到群組,她曾詢問會否張貼及張貼位置,對方答「貼在水缸」,但不清楚實際上貼在何處。她稱,不了解該通告是否貼在水缸,但另有貼在大堂的通告表示消防水缸沒有水,故單樓層有滅火筒,但沒有留意張貼時間。

孫又問,她會否記得收到消防通知書的時間,會否是同一日或幾日內,她稱需翻查群組對話記錄。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續問,收到消防關閉通知書後,管理處有否向每座座頭交代消防喉轆沒有水。駱指,她沒月向每個人講,但有打memo紙,要求同事檢查單數樓層有否放置滅火筒,其時有解釋喉轆沒有水的原因,但不會詳細解釋。對於管理處涉及處理消防裝置有否相關指引,駱表示,沒有詳細指引,但有聯絡表,指明若涉消防事務,可致電給哪位代表。

反駁管理人員消失言論 稱保安員有接電話亦有上門拍門:我哋冇唔理大家

【11:10】駱倩盈表示,自己昨日(31日)作供後見到很多不公平的言論,她想向居民表示,提到自己供詞與工程部同事存在差異,她哽咽地說,由於時間已過了一段時間,記憶上可能出現混亂,強調外界不要在同事未作供前,就斷定任何一方想推卸責任,或認定他們是火災製造者。亦指自己並非卸責,不是維護自己。

她提到有居民批評管理處人員消失晒,大火期間保安員有接電話,亦很自發地上了沒有風險的樓層拍門,但可能太大煙,沒有再拍其他單位的門。她續指,管理處人員在逃生前,帶了兩本全苑聯絡簿,「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我哋冇。」

杜淦堃提到,證人證供不吻合有很多理由,稱「如有人認為是講大話的理解是不正確。」

陸啟康再籲客觀理性 怕作供者受起底拒網上直播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聽證會最大困難是處理情緒,他絕對理解,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

陸指,委員會最怕出現起底和公審事情,「呢個係唔想直播的原因」,又指昨日「有採訪走左幾條街」,呼籲傳媒及公眾理性,不要太早對事情作出任何看法。他強調對於任何出席聆訊的人「個個都有心結」,希望可以理性、對等聆訊。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右)。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右)。

9.6法團換屆選舉 居民不滿資料不全及報價差異大情況下投票

【11:00】杜淦堃盤問「9月6日開會其實是否邊個來就入得?」駱倩盈指「9月6日當日居民熱烈,我哋驚人多、逼」故業主或有授權者,會獲安排坐於主禮堂;而業主攜同的工人姐姐及朋友,則安排坐於樓下操場。

駱倩盈又提到,會議期間有住客投訴,指在資料不全面的情況下便要進行投票,並對金額問題表示關注。有住客曾質疑:「同一內容,為何報價差異如此之大?」

她指出,由於時間限制,會議被迫進行投票。有住客投訴資料不全面就要投票,關注金額問題,更有住客指「同一個內容,點解啲報價落差咁大。」她認為住戶希望了解更多細節實屬合理要求。相關議程已張貼於大堂,而文件亦在開會前14天放入各戶信箱。

駱指,住戶在開會前14天內均可就文件提出查詢,而非僅限於會議當日的兩三小時。強調所有文件居民均可到管理處查閱,惟不可帶走。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右)。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右)。

法團大會收逾200張授權票 無法核對簽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咗

【10:45】駱倩盈作供稱,宏福苑大維修以授權票投票情況普遍,經常涉及逾百張授權票,例如9月6日決議更換法團成員的大會則涉逾200張授權票。她又指,授權書投票影響結果很明顯,印象中認為授權票逾半。

委員會成員陳健波問及她有否對授權票作抽查,她稱在任期間沒有做過抽查工作,只會跟授權書核對,但簽名不能核對,「打個交叉都當你簽了名」,而除非授權書欠缺樓層、業主資料,便會跟進。她續指,她會在大會開會前發一張收據予簽署授權書的住戶,核實業主身份。她指,曾有住戶發現被冒交授權書,認為有人作假文書,她會先建議對方問清楚家人,以及考慮會否報警,但以她不知有否業主曾經報警。

陳健波追問應如何提高對授權票的監管,駱認為,在宏福苑中,有很多子女離開單位,但父母沒有更新業權資料,故查冊時發現有很多人已離開宏福苑,而該些子女就無法代父母投票。她又認為,應該要設有標準文件,附有業主簽名樣式,可供核對,「不用打個交叉、畫隻龜,我就可以當合格的簽名文件」。

她另稱,曾見過授權書資料不齊,例如欠簽名,致電業主要求加簽,在住戶門口索簽名,會要求核對身份證,她亦有出示員工證,但期間曾有其他住客不清楚,會指「管理處駱小姐上門收授權書,呃阿婆簽名」,相信在其他屋苑亦情況普遍。

她又指,授權票要開會前48小時內交到,需於該期間內核對並跟進,由物理公司處理。她又稱,多授權票均授權同一人,一般是主席和副主席收得最多授權票,委員亦會收得較多授權票。

部分與消防水缸連接的喉管因工程遭拆除

【10:30】杜淦堃質疑以消防水缸裝載食水的做法是否恰當,駱倩盈回應時表示,會上有人曾提出多種做法,但她已忘記具體討論內容。

杜淦堃又指出,去年三月法團會議的議程中曾提及,在消防工程進行期間,消防水缸每次須關閉十四日,預計工程為期一年。惟駱倩盈稱對此並無印象。

其後杜淦堃在會上展示一幅相片,顯示部分與消防水缸連接的喉管因工程遭拆除,關注此舉是否與轉換食水缸有關。駱倩盈則回應指,自己對消防水缸的維修詳情不甚了解,僅知在工程進行期間消防水缸並無存水。

法團會議有與會者質疑為何消防水缸要「鋪磚仔」

【10:21】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文員駱倩盈今日繼續作供。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駱倩盈曾參加不少維修會議,不少法團會議的紀錄都是由她撰寫。杜淦堃指,法團管委會會議上,與會者有意見質疑為何消防水缸要「鋪磚仔」、「係咪要做咁多」,其後縮減工程範圍。駱倩盈同意說法。

駱倩盈表示,宏業當時解釋,食水缸有配件損毀或失效及水管生鏽,令飲用水質素欠佳,若須維修食水缸,就須有替代安排。她認為消防水缸「鋪磚仔」,可令其成為臨時食水缸,以便日後維修食水缸。

駱倩盈提到,自從換了法團管委會後,曾有居民對是否要做部份工程有意見,代表曾按要求將工程範圍縮細,節省金錢。

【10:15】杜淦堃在會上展示一張中華發展2025年3月28日的發票顯示,已發出八大廈的「維修消防水缸完工消防證明書」。即早在2025年3月,消防缸已完成維修。

記者:黃子龍、曾偉龍

攝影:盧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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