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上诉法院驳回了一项要求买家赔偿43万元的诉讼,重申此前“缺席判决”的结果无效。 

该判决与大温地区一宗告吹的物业买卖有关,上诉庭维持原审裁决,认定买方对诉讼并不知情,因此早前在其缺席下作出的判决结果无效。

在上月12日公布的裁决中,卑诗最高法院三名法官的会审结果,裁定维持去年的原判,允许被告王李莉敏(Li Min Wang,译音)对卖方因她未能完成一项物业交易而要求赔偿提出挑战。该物业占地3.4英亩,位于大温地区高贵林附近的安莫尔(Anmore)。

根据讼诉文件,原告认为原审在作出撤销“缺席判决”结果的裁决时,犯了法律和事实上的错误。

根据法庭记录,卖方指控王违反了以158万元购买物业的协议,交易告吹后,该物业其后以115万元的价格售予另一买家,差价43万元,原告入禀索偿这笔款项。

由于王未对有关诉讼作出回应,卖方于2023年10月获得法院准许进行“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又称“欠动判决”),判决结果被发送到王位于本拿比某柏文的登记地址。

原告随即申请正式评估损失。2024年10月,法官下令向王送达损害赔偿申索书,相关文件张贴于其住所所在的柏文大楼大堂门上,并以邮寄方式送达副本,同时以电邮发送电子版本,相关资料也发送到与王有联系的电话号码。

王未有出席聆讯,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对原告的损失金额进行了评估,判决被告须向原告支付43万元赔偿,外加近2.8万元利息及约8,100元律师费。法院还命令被告,将先前因交易失败而获退还得的2万元订金返还给原告,原告此前已收到7.5万元订金中的5.5万。

然而,王女士其后申请撤销赔偿和欠动判决结果,她声称从未收到有关诉讼的通知。

王在提交给法院的誓章中表示,她于2023年5月返中国照顾中风的母亲,当时她的父亲也在住院。除了2024年曾一次短暂回来加拿大外,她基本上一直身处海外,直到2025年1月。

王声称在此期间,她停用了加拿大的电话号码,没有查看信箱,并且由于网络限制,在中国期间无法收取或阅读某些电子邮件帐户,而她在本拿比的柏文已租出,因此不知道有法律文件被寄送或送达。

王女士告诉法庭,她在2025年1月返回加拿大时,查看电邮才得知自己被起诉,随即委托一名会说普通话的律师申请撤销判决结果。

卑诗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接受了她的解释,裁定她并非故意不回应诉讼,撤销了缺席判决中的损害赔偿评估。

原告不服上诉,但上诉法院认定原审的裁决并无法律错误,并合理地认定王女士并非故意无视诉讼程序,据此驳回上诉,同时确认王女士现在仍然有权为相关索偿提出抗辩。

图:路透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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