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今完成初審,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今完成初審,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民法」第1223條及民法繼承編1220條修正草案,全案雖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等關鍵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法務部表示,將於立院本會期結束前提出院版修法預告,但對於是否將兄弟姊妹特留分機械式直接刪掉,仍持保留態度。

依現行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各為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隨社會高齡少子化,成年手足多已經濟獨立,單身者比率增加,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民法第1223條條文」,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共三個版本的修正案,包括「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刪除兄弟姐妹及祖父母特留分」,以及「保留曾有扶養事實、或繼承人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兄弟姐妹特留分」。

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部內已邀集學者專家成立民法繼承編研究修正小組,根據第一次研修小組會議結論,依議題迫切性分三階段修法,包括特留分及相關配套、遺囑相關修正條文、其他民法繼承修正條文。

會中立委針對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皆無異議,惟針對法務部所提及的「相關配套」存在質疑。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表示,例如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或刪除後沒有謀生能力的兄弟姐妹如何因應等,法務部版本會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這條規定最早制定於民國18年,當時是為了尊重兄弟姐妹,維護家庭基本經濟安全,但隨著時代演進,單身族及頂客族增多,兄弟姐妹聯絡也不同以往,因此提出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尊重被繼承人遺囑自由。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朝野版本沒有太大差別,但大家在等的是法務部的版本,既然涉及到重大變革,不可能行政部門沒有角色。針對兄弟姐妹特留分議題,大家關心的就是被繼承人的財產自由處分時,常有不熟的兄弟姐妹出來分,因此應尊重被繼承人的遺囑自由;但第三順位刪除,第四順位還在,是否會有些奇怪?他呼籲法務部應盡快提出版本,研擬配套措施。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憂心,即便保留送朝野協商,目前仍未有配套措施,若出現配套中所提到的少數兄弟姐妹照顧個案,會因特留分先遭刪除而失去權益。另外,若特留分第三條遭刪除,是否應將配偶拉到第一位,再將繼承人依序往下排,以符合法規體例。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認為,弱勢兄弟姐妹被撫養問題是假議題,因為兄弟姐妹之所以有特留分是因為被繼承人無子女且父母雙亡,所以弱勢兄弟姐妹撫養不應依照特留分處理。

法務部表示,會加速修法時程,也同意委員所說若先通過修法再搭配配套,會產生時間差的問題。至於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法務部贊成將配偶部分提到最上位,再將繼承人依序往下排,而非機械式直接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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