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輔警於去年11月在機場離境期間,被搜出一把長約12.5厘米的彈簧刀,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經控辯雙方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批准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期間不得干犯與非法武器相關的刑事案件,控罪隨即撤銷。
蘇官透露,被告在機場出境時被搜出涉案彈簧刀,由於彈簧刀是由被告的亡父給予,被告為記念亡父而帶在身上,亦不知道該刀屬違禁武器。經控辯雙方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蘇官批准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期間不得干犯與非法武器相關的刑事案件,控罪隨即撤銷。
54歲被告趙永耀,報稱港鐵職員,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某日至2025年11月8日期間在香港,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把彈簧刀。
案件編號:WKCC736/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