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網站「金錢智慧」(MoneyWise)18日報導,在一家大型鐵路公司擔任審計員的男子,經診斷證實罹患罕見癌症第四期之後,以43萬元賣掉價值150萬元的人壽保險,希望在剩餘的有生之年透過投資,為家人創造比原本理賠金額更勝一籌的利益。
姓氏保密的法蘭克(Frank)接受全國公共電台(NPR)節目「金錢星球」(Planet Money)訪問時說,賣掉兩份總價150萬元的人壽保險保單,因此將來自己過世之後,妻子將不會拿到理賠金,而是由擁有保單的機構領取。
被診斷出罹患第四期罕見肺癌之前,法蘭克原本就買了兩份人壽保險。他的妻子簽名放棄身為受益人(beneficiary)的權利,法蘭克則拿到43萬元。法蘭克認為自己可以利用這43萬元從事投資,為家人創造比理賠金額更好的收益。
報導指出,這種交易叫做「壽險保單貼現」(life settlement)。保單賣給投資人之後,買家成為新的保單受益人,在被保人去世時領取身故給付。
1911年,聯邦最高法院將壽險保單轉賣給陌生人的行為判決為合法交易。當時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在裁決意見書寫道:「只要是在合理的安全範圍之內,讓壽險保單具有一般財產的特質是值得鼓勵的。」
買方願意以多少金額買下保單,取決於被保人預期壽命及保單面額等因素。這也讓希望賣掉保單的一方置身奇特狀況。
法蘭克說,等待投資人競標結果時,一度希望自己健康狀況能再壞一些。
他在網路上填寫幾份申請表並詢問報價後,就有買家開始打電話洽詢,希望他簽署同意書,以便讓潛在買家調閱病歷紀錄。其中一位潛在買家則說,不必看醫療紀錄,願意當場以20萬元買下法蘭克的保單。
後來法蘭克聘請仲介公司Evergreen Settlements處理保單拍賣,出價者拿到他的病歷檔案,根據預期壽命出價競標,最終得標者以47萬元標下保單,扣除4萬元仲介費之後法蘭克實拿43萬元。法蘭克已經繳付的保費則約2萬。
賣掉保單一年之後,法蘭克還沒有把這筆錢完全放進資本市場,而是買了一輛車齡20年的寶馬(BMW)汽車,跟全家人到哥斯大黎加旅遊。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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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罹患第四期罕見肺癌後,認為與其讓妻子未來領取理賠,不如先把保單變現,改用拿到的43萬元進行投資,嘗試替家人爭取更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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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透過仲介公司安排拍賣,買家依病歷與預期壽命競標,最後以47萬元成交;扣除4萬元仲介費後,法蘭克實拿43萬元,保單總面額則是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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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保單貼現是把人壽保單賣給投資人,對方成為新受益人,等被保人過世後領取身故給付;美國最高法院早在1911年就認定此類轉賣屬合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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