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試圖恢復一項於美墨邊境遣返尋求庇護者的政策,以做為靈活管控邊境的工具。最高法院24日的討論顯示,多數大法官似乎支持川普政府恢復該政策的想法;儘管該項始於2016年歐巴馬政府、在川普第一任期大幅擴大的政策,已於2021年遭拜登政府廢除。
紐約時報報導,根據聯邦法律,任何「身處美國境內」或「抵達美國」的非公民,都有權申請庇護並獲免受迫害的保護;宣布申請庇護意向的移民將被安排接受面談,以確定其是否確實存在遭受迫害的合理恐懼。此案的法院爭議焦點在於:非公民是否必須完全越過邊境才能獲得申請庇護權利,還是只要出現在邊境並尋求入境,就必須被允許申請庇護。
24日在一個多小時審理過程中,大法官們努力釐清「抵達美國」和「抵達邊境」的定義區別。該案預計6月下旬或7月初裁決。
立場通常站在多數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 )和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認為,「抵達美國」指的是完全越過邊境;此立場與川普政府的主張相同。
大法官卡瓦諾(Brett M. Kavanaugh)則認為,討論邊境確切位置在哪其實「很牽強」;因為不管法院最後將申請庇護者權利生效界線畫在哪裡,政府很可能就會在那裡阻止移民入境,然後將他們推回墨西哥。
只有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和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似乎完全支持庇護申請者訴求。薩多馬友指出,拒絕庇護申請者入境,違反國會制定相關法律的初衷,也違反二戰以來涉及難民的國際協議。她說:「他們已經到了;而且正在敲門。」傑克森則認為,由於政策已失效,大法官們其實已不再面臨任何實際爭議。
此案早在2017年即由移民權利倡議者及多名尋求庇護者提起訴訟,此後下級法院曾多次裁定該政策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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