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陸配身分,遭質疑是否擁有立委資格。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主持,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除籍時間導致立委資格爭議,梁文傑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台灣擔任民選公職,必須在台設籍滿10年;而該法2004年修法「單一戶籍制」,其中第9-1條明文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申領中國護照,否則就會失去台灣身分,且所有公民權也會消失,包括選舉、擔任公職。
陸委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圖)主持。記者許正宏/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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