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因已故性犯罪者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案,17日被眾院監督委員會正式發出傳票,要求她出席作證。
這項傳票是在委員會本月4日通過共和黨眾議員梅斯(Nancy Mace)提出的動議後發出,原因是外界質疑司法部未完整交出所有艾普斯坦相關文件,且未完全遵守「艾普斯坦文件透明法」(Epstein Files Transparency Act)。
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柯默(James Comer)在傳票附信中表示,委員會對司法部「處理艾普斯坦及其相關人士調查的方式」仍有疑問。
柯默寫道:「身為司法部長,你直接負責監督該部門依據『艾普斯坦文件透明法』進行的文件蒐集、審查與公開決策,因此委員會認為你掌握相關過程的核心資訊。」
傳票要求邦迪於4月14日出席接受閉門取證。
委員會中所有民主黨議員均投票贊成傳喚邦迪,另有五名共和黨議員打破黨派界線投下贊成票,包括提案人梅斯、伯切特(Tim Burchett)、布波特(Lauren Boebert)、克勞德(Michael Cloud)與佩里(Scott P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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