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诉讼案件中的屋宅在2014年卑诗房屋估价局官网显示的图片。) 

【星岛综合报道】2022年6月,一桩价值265万元的房屋交易因故告吹,买卖双方互相指责对方违约。如今,卑诗省最高法院已对此案作出裁决。

争议的核心在于位于列治文市埃珀森路(Eperson Road)的一栋5卧5卫住宅遭遇水浸。原告张女士(Katherine Cheung)于2022年4月同意购买该房产。

卖方林慧雪(Hui Xue Lin,音译)在诉讼程序结束前去世,但她的女儿陈女士(Tiffany Chen)——交易期间担任母亲林慧雪的房产经纪人——作为被告继续诉讼。

水浸发生在张女士即将入住房屋的前一周。她拒绝入住,理由是水浸对房屋造成了严重损坏,使其与几个月前她看房时的状态截然不同。

陈辩称,水浸造成的损失不足以构成对合约的根本违约,而且合约中要求房屋在交屋日与买方看房日状态相同的条款并非合约的实质条款。

张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其132,500元的定金,而陈则提起反诉,辩称是张因未能完成交易而违反了合约。

在上星期发布的判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休斯(Jacqueline D. Hughes)支持了买方的诉求,下令卖方退还定金并驳回了陈的反诉。

如同湿桑拿房

根据判决书,张的父母住在房产附近。判决书写道:“当时原告是一名大学生,在父母的帮助下,她正在寻找自住的住宅。”

张的父亲参观了当时空置的房产,并与妻子和女儿商量后提出了报价。

林慧雪接受了这份“无附加条件”且高于挂牌价的报价,双方签订了买卖合约。

根据判决书,该合约采用的是卑诗省住宅房地产销售的“标准格式”。

合约中包含以下条款:“房产及其所有附属物品在交房日将与买方于2022年4月9日查看房产时的状态基本相同。”

随后一些时日,原告张的父亲查看那个房产时,透过前窗看到木地板似乎隆起、变形且潮湿。

关于被告陈女士是何时得知水浸问题,双方说法不一。张的父亲告诉法庭,他于6月6日发现了水浸,并通知陈女士的助理。陈女士则告诉法庭,她直到6月8日才得知此事。

无论何时发现漏水,双方都于6月8日前往那栋屋宅,并带了水管工和房屋检查员。

张的父亲告诉法庭,他们发现房屋“极其闷热潮湿”,如同“湿桑拿房”,主楼层“到处都有持续渗水的痕迹”。

判决书引用了他的证词,详细描述了漏水造成的损失。

判决书显示,“房屋底层的木地板全部被水浸透并变形,所有橱柜和石膏板的底部几英寸也都变形了。”房屋检查员也提到,水从房屋地基下方流出,后院的草坪也积满了水,无法渗入地下,因为已经完全饱和了。

根据判决书,房屋检查员关闭了水源、锅炉和几个不断跳闸的断路器,陈女士联系了一家修复公司,从当天开始进行紧急修复。

谁违反了合约?

2022年6月10日,张的律师联系了卖方,表示买家将取消购买,并要求退还定金。

判决书写道:“原告认为,水浸已使该房产不适宜人居住,目前状况与查看时已大相径庭,且鉴于损害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所需的修复工作,该房产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到适宜居住的状态。”

卖方律师于6月13日回复,认为根据合同,买方有义务成交房屋。

由于张姓原告最终没有完成合约,被告陈女士最终在2022年10月以216.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出售给了另一位买家,比张同意支付的价格少了近50万元。

究竟是谁违约?最终法官休斯法官支持了原告意见。

判决书说:“原告签订合约购买的是一处没有任何已知水灾记录的住宅,她可以立即入住。而被告在交房日交付的是一处遭受过水灾、正在经历严重洪灾后修复的住宅,当时的调查和修复工作尚未完成。”

法官裁定,原告张女士有权终止合约,被告须返还张女士的定金及累计利息,并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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