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白聯手修正被外界視為「中天條款」相關修法、助救救國團的黨產條例,及攸關助理費補助的立法院組織法等三項修法。行政院說,修法嚴重背離憲法原則,更無視既有司法判決,為特定個案量身打造、推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果,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捍衛憲法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立法院會1月30日三讀修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同時修正立法院組織法,明定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法委員補助費用,以及被外界視為「中天條款」的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新聞台換照申請以准予換照為原則;廢照或不予換照的行政訴訟終結前,原頻道可繼續營運。
針對三項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黨產條例修法推翻司法院大法官已經做成的合憲解釋、試圖為特定個案解套,這不只影響個案,更動搖司法與法治基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則無視頻位資源的稀缺性,對於新聞頻道創造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侵害系統經營者、其他頻道業者的營業自由及ㄧ般民眾的通訊傳播自由,更違反憲法權力分立、信賴保護、誠實信用及平等原則。
至於立法院組織法修法,李慧芝指出,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未來詐領助理費更難受到貪汙罪制裁;且本次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不符憲法民主原則;此外,本案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卻未依法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來源,也違反憲法法治國原則。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但當修法已嚴重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時,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本於憲法有責任把關。這次不副署,正是為了守護憲政制度;守住法治,也守住人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