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中)今天再度到內政委員會要求質詢,民進黨立委強烈杯葛反對,最後由民眾黨立委陳清龍(左)、陳昭姿(右)一起陪同聯合質詢。記者潘俊宏/攝影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中)今天再度到內政委員會要求質詢,民進黨立委強烈杯葛反對,最後由民眾黨立委陳清龍(左)、陳昭姿(右)一起陪同聯合質詢。記者潘俊宏/攝影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繼「對空氣質詢」後,今天再度上陣與同黨立委「聯合質詢」陸委會主委邱垂正;邱無法像內政部長劉世芳一樣不動如山,只能「被迫上台」,但仍拒絕李質詢。綠委稱白營「合法掩護非法」,但奇襲奏效,李貞秀還一度坐上主席台,民進黨進退失據,今天是委員會,明天可能是院會,卓榮泰不依法行事,讓閣員衝鋒陷陣,違憲記錄已多到「債多不愁」的地步了。      

李貞秀上周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劉世芳時,劉不發一語,更拒絕上台。民眾黨團這次改變戰術,由黨團總召陳清龍、白委陳昭姿陪同李貞秀進行3人聯合質詢,迫使今天到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的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必須上台。

朝野為此吵成一團,儘管綠委大聲反對,但形勢所逼,邱垂正還是上了備詢台,雖拒絕回答李貞秀的提問,但民眾黨已下一城。

民進黨稱民眾黨以「合法掩護非法」,事實未必盡然。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8條規定,立委對於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前項口頭質詢分為政黨質詢及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均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並得採用聯合質詢,但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換句話說,在院會期間,是容許立委及政黨採聯合質詢方式進行質詢, 藉以加強質詢火力及凸顯議題;今天民眾黨以聯合質詢方式迫使邱垂正上台,算是成功的奇襲;民進黨手腳慌亂,以無先例為由反對,但已無力護航,邱垂正只得乖乖上台。 

事實上,正如綠委所言,委員會確無「聯合質詢」的規定,一般聯合質詢都指院會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此時的質詢是憲法賦予立委對行政院制衡權而來,在立法院實務運作中,聯合質詢並不適用於常設委員會,這主要與委員會的議事性質及質詢與「詢問」的法律區分有關;在委員會審查議案或聽取業務報告時,委員對官員的發言性質多稱為「詢問」而非「質詢」,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中並無明確規範「聯合質詢」。

但法律未規定,不一定就等同於「非法」,民事法領域遵循「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則,除非違反公序良俗、強制規定,行政、刑事領域則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但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在五權分立憲法架構下獨立行使立法權,更是國會自主的表徵,有無「非法」,不是某個黨團說了算,這也是學者出身的邱垂正深知且必須上台的原因。 

儘管邱垂正並沒有回答李貞秀的提問,但李貞秀和陳清龍、陳昭姿仍成功進行聯合質詢,甚至透過陳清龍的「複誦」、「翻譯」進行質詢,在某種程度上已達政治上的目的;至於廖先翔一度離席,由李貞秀坐在主席座位上代理,更讓綠委們氣噗噗。 

李貞秀取得中選會當選證書、大法官監誓下完成就職,就是資格合法的立委,緃使一年後未能「放棄國籍」,在2027年2月1日以前,她就是實打實的立委,為何不能索資、質詢,即便涉及國安、機密,那就比照一般立委的方式處理,有何為難之處?

卓榮泰對李貞秀另眼相待,點名不給索資,底下閣員表面配合,還加碼不給質詢;但透過聯合質詢、召委覆誦、翻譯進行質詢,民進黨其實沒有擋住了什麼,只有一再失守陣地 ,徒增難堪及「違憲+1」的記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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