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檢方16日表示,一名聯邦移民官員因涉嫌在高速公路上對汽車內民眾舉槍威嚇,已被控以兩項持槍攻擊重罪,目前已遭全國通緝。此案被視為聯邦政府在明州移民執法行動升級以來,首宗州政府針對聯邦執法人員提出的刑事起訴。
據美聯社報導,明州亨內平郡(Hennepin)檢察官莫里亞蒂(Mary Moriarty)表示,被告為35歲的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探員摩根(Gregory Donnell Morgan Jr.)。起訴書指出,摩根於2月5日駕駛一輛未標記的休旅車,在高速公路路肩行駛時,突然朝另一輛車靠近,隨後便朝車內兩人舉槍示警。
莫里亞蒂在記者會上強調,「在明尼蘇達州,違反法律的聯邦探員並沒有所謂的絕對豁免權。」她並指出該名官員的行為已完全超出聯邦職權範圍。
法院文件顯示,事件發生於2月5日,當時摩根結束勤務準備返回辦公室途中,受害駕駛與前座乘客報警表示,一輛無標誌的休旅車突然併行,車內駕駛搖下車窗並持手槍指向兩人。受害者向調查人員表示,當時極度恐懼,以為是「瘋子在路上對人亂瞄準」。對此,摩根向巡警辯稱,是對方車輛突然超車切入導致他「擔心自身及他人安全」才拔槍高喊「警察!停車!」,但檢方指出,受害者車窗緊閉且車身上無任何執法標識,根本無法辨識其身分。另外,摩根當時也並非在執行任何法律任務或應對緊急狀況。
此案發生之際,正值川普政府與明州官員對立日益加劇。當時的司法部副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更早前曾警告,若地方官員逮捕執行職務的聯邦探員,司法部可能反過來對地方官員進行調查。對此,莫里亞蒂表示並不擔心並直言說,「若有人違反本州法律,我們一定會追究責任。」
教堂山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憲法學教授格哈特(Michael Gerhardt)分析,聯邦官員雖在職務範圍內享有豁免權,但隨意亮槍威脅民眾顯然有濫用權力之嫌。被告目前面臨全國通緝,若罪名成立,每項攻擊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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