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委員葉宜津、賴鼎銘今天表示,監察院調查1月6日空軍F-16型機事故,發現空軍未就導航系統故障風險適當控管,且存有修護作業違紀情形,有重大違失,已通過糾正空軍司令部。
今年1月6日空軍6700號F-16型機於東部外海發生重大事故,飛行員辛柏毅上尉迄今仍未尋獲,監委指出,由於飛行紀錄器尚未完成解讀,事故原因尚未確定,但就目前紀錄顯示,6700號機在發生事故前一周內,導航相關系統有重複或間歇性故障傾向,空軍雖均有進行故障排除及檢試通過,但未適當控管導航系統故障對夜航飛行之風險。
監委表示,調查也發現修護作業存有諸多違反規定問題,包括修護紀錄工單應填而未填,及未確實保存事故證據等情,品管作業失靈,實有嚴重違失,確有依監察法提起糾正之必要。
監委調查發現,紀錄顯示辛柏毅在發現導航系統故障後,即以目視編隊方式飛行,最後才因驟然進雲與長機失散而導致空間迷向並發生事故,空軍為強化飛行員處置應變能力,已就時差調適及模擬訓練等面向予以精進,包括增加雙座飛行批次等,這方面予以肯定。
監委指出,訓練固然重要,以2023年12月11日美國空軍駐群山基地F-16型機類似事故為例,該事故飛行員在儀器飛行狀態下發生導航系統故障,僅飛行約5分鐘就因產生錯覺而被迫跳傘;而美軍普遍有「Leave No One Behind」之文化,不僅派飛決策及修護作業應盡力控制風險以建立雙方信賴,在空中遭遇非預期之故障時,飛行員亦信賴同袍會盡全力搜救而適時跳傘逃生,避免固守「機在人在」之窠臼,空軍應同步強化該等文化之建立,才能有效提升人機安全係數。
兩位監委表示,外界對本次事故未有防寒衣及自動防撞地系統相關質疑。經查證,空軍新購千餘件防寒衣已在今年第1季全數完成配撥,而當時辛員所屬部隊已有獲撥防寒衣,但以當時海溫條件尚無需穿戴,且防寒衣生效須以跳傘成功為前提,這方面難以認定空軍有所違失;至於自動防撞地系統部分,監委表示經查證與美方合作之構改作業相關紀錄,確有客觀之技術挑戰存在,且自動防撞地系統對該等導航系統故障樣態難有直接助益,但基於整體F-16機隊之飛行安全,空軍仍務必督促美方加速完成構改,以有效降低事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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