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減輕育兒家庭在工作與照顧之間的拉扯,勞動部今天宣布推出育兒友善職場獎勵措施,針對200人以下企業,若提供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員工縮減工時或彈性工時,包括每日縮短1小時工時、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等,將給予定額獎勵。若企業同意員工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且薪資照發,該小時工資可由政府全額補助;若企業安排同事協助職務代理,也可申請職務代理津貼。
台北市先前推動全台首創「育兒減少工時計畫」,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家長,經企業同意後,每日可彈性減少1小時工時且薪水照發,北市府補助雇主該時段薪資8成。勞動部今天進一步宣布推出全國性政策,盼透過中央補助,鼓勵更多企業建立育兒友善職場制度。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這項獎勵計畫主要分為兩種模式,一是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二是每日帶狀減少工時1小時。只要勞工育有12歲以下子女,並在勞雇合意前提下,企業若同意讓員工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且薪資照發,這1小時的工資可向政府申請全額補貼,「也就是減少的這一小時工資,由政府來付」。
洪申翰指出,政策並非只要求企業讓員工少上班,也會同步考量企業人力調度與其他同事負擔。因此,若員工減少工時後,企業需安排同事協助職務代理,政府也會提供職代津貼補助,減輕企業與代理同事的壓力。
除了每日減少工時,勞動部也將鼓勵企業採行彈性上下班。洪申翰表示,目前已有不少企業採取總工時不變、上下班時間前後彈性調整的制度,讓家長可以配合接送孩子、照顧家庭需求。未來若企業建立自主排班或彈性工時制度,勞動部也會給予獎勵。
有關職代津貼,洪申翰說,職代津貼不只適用於育兒減少工時,也可用於婚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等與家庭照顧相關的假別。只要企業以同事代理方式支應人力缺口,每名擔任職務代理的員工,政府每日補助800元,且不分企業規模。
對於較長期的請假或留職停薪情形,例如產假、育嬰留停等,企業可能不一定透過同事代理,而是新聘定期契約替代人力。勞動部也將提供替代人力訓練費用補助,每名員工補助2萬元。洪申翰表示,短時間的人力缺口可用職代津貼支援,長時間的人力需求則補助替代人力訓練費,希望讓願意支持員工育兒的企業,不會因人力安排而卻步。
除工時彈性與人力支援外,勞動部也同步強化企業托育誘因。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先前已推出企業托育補助政策,並於今年5月1日上路。若企業新設托育設施,包括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最高可獲500萬元補助;每年營運費、人事費也可補助最高100萬元。
洪申翰進一步指出,這次也將透過跨部會合作,提高企業設置托育設施的誘因。勞動部已與財政部討論,未來將透過修法,讓企業投入托育設施的費用,可按200%列為營業費用扣除,也就是以加倍方式抵減稅負。若能結合直接補助與稅務誘因,將更有助於企業投入托育服務,讓員工能在職場附近獲得照顧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