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言行影響聲譽遭中評會開除黨籍,起初表示尊重處分,但事後向法院提假處分替自身爭取權益。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五確定收案,並已經分案,案由為「定暫時狀態處分」,盼暫時保住黨籍及立委資格。

李貞秀因在直播爆料新竹市長高虹安收700萬元等事,民眾黨中評會本月13日決議開除黨籍,她也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原先公開表示不會提任何訴訟,尊重黨的處分,但她事後上政論節目砲轟,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隔空互批。

李貞秀昨晚再開直播拿出相關收據證明等,表示黃國昌多日汙衊、妖魔化她,非要她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黨籍的正當理由,她認為民眾黨處分程序有問題,且開除理由不正當,她已經向法院提告,「是我的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

據悉,台北地院於上周五已經收到李貞秀提的「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也隨即分案處理,不過目前尚未收到李貞秀提的本案訴訟,無從得知本訴案由為何,假處分案待法官審理後將會作出裁定。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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