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政治獻金查核案件審議結果,整體被裁罰比例其實不足五成,針對擬參選人的查核,近10年的裁罰比例更只有23%。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政治獻金查核案件審議結果,整體被裁罰比例其實不足五成,針對擬參選人的查核,近10年的裁罰比例更只有23%。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在2024年參選總統期間,涉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重罰254萬元,沒入5579萬餘元;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卻顯示出,政治獻金查核案件審議結果,整體被裁罰比例其實不足五成,針對擬參選人的查核,近10年的裁罰比例更只有23%,預算中心指出,應通盤檢討政治獻金查核限制,並持續加強跨部會研商,以健全法制。

監院將政治獻金查核對象分為三大類,包括政黨及政治團體、擬參選人、捐贈者等。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根據近10年查核統計,被查核的政黨及政治團體不裁罰比例達50.9%,對擬參選人的查核,不裁罰比例更高達77%。

預算中心報告表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監察院是政治獻金之受理申報機關,並負有查核之責,近10年該院政治獻金查核案件中,整體不處罰比率逾五成,並以擬參選人之不處罰比率最高,由於政治獻金查核恐受人力、法規之限制而影響查核結果,監察院雖已與內政部研議將部分查核限制納入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但迄今仍未完成法制作業,應持續加強跨部會研商。

報告另指出,監察院關於國家人權業務計畫之業務費,預算案數顯著高於其他業務計畫,監院預算配置與憲定職權未盡相合,恐影響監察權功能發揮。

報告表示,監察院今年度預算案數較去年度追加後,預算數增加26.65%,其中「國家人權業務」計畫較去年度增加11.76倍,是各項計畫中增加最多者;監院業務費預算並以國家人權業務計畫占比最高,達42.86%,其金額甚至是調查、巡查等核心業務的5到10倍之多。

報告指出,國家人權業務雖然也是監院法定職掌,賦予推動業務所需經費亦屬必要,但監院業務費預算多集中該計畫,與憲定職權之核心業務未盡相符,應依施政計畫優先順序妥適配置預算,才能發揮監察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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