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星期四(11月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监禁10年。香港特首李家超说,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其中的祸首,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欢迎法庭对黄之锋重判,希望他日后在牢里好好反省。

李家超在港府星期四发布的公报中说:“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先是阻挠特区政府推动国民教育,意图削弱青少年的国民身份认同,继而成立激进组织、煽动学生违法,更宣扬‘港独’、‘自决’主张,在2019年‘黑暴’、港版‘颜色革命’中推波助澜,其恶行累累。”

“黄之锋屡次犯法,包括组织、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藐视法庭等,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持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积极推动美国通过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

李家超指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仍毫无悔改之意,肆无忌惮地继续充当外国和境外势力的代理人,咨意持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妄图通过境外势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施压,祸港卖港、怙恶不悛;黄之锋更参与“35+计划”,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此等恶行均属极之严重的罪行,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直接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切身福祉与社会稳定。

另据香港电台和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李桂华星期四到场旁听法院判刑,之后在庭外受访时说,这起案件的影响十分严重,因为黄之锋可以接触到外国政要及有影响力的人,造成部分实际影响,而相关事件发生在香港2019年和2020年的动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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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黄之锋在未成年已参加社运,18岁起犯案累累,包括两项《香港国安法》及多项集结相关罪行,其中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总案,黄之锋因组织及煽惑他人被控,再加上藐视法庭罪行,可见他不愿意守法,连法庭也不放在眼内。

李桂华希望黄之锋在狱内服刑时,好好反省自己对国家、对香港做过的坏事错事,抓紧机会培养守法精神,以及好好认识国家。

此外,李桂华也目前潜逃海外的罗冠聪尽快回港自首,面对司法程序。警方自2023年起公开通缉罗冠聪,罪名分别为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势力,他翌年被保安局列为指明潜逃者。罗冠聪与黄之锋判刑案件息息相关。

目前正为香港民主派初选案服刑的黄之锋(30岁)去年6月在狱中再度被捕,被控于2020年串谋流亡海外的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请求外国对中国大陆及香港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他今年9月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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