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二○二八年五月正式上路,而首年按現行公告護病比標準施行。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二○二八年五月正式上路,而首年按現行公告護病比標準施行。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首年按現行公告護病比標準,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實施」,未來每三年檢討一次,同時設懲罰機制,依不同醫院層級處五十萬至兩百萬元罰鍰;由於護理人力仍存缺口,因此給予醫院兩年緩衝期,三班護病比於二○二八年五月才會正式上路。

賴清德總統曾於競選期間承諾,兩年內完成三班護病比入法,期限將至,日前傳出衛福部擬採「不修法」,僅將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引發護理界強烈反彈,近兩千人赴衛福部陳抗。衛福部隨後承諾,將於五月十二日護理師節前預告修法內容。

為推動護病比入法,立院藍白黨團昨天提修正動議,三黨團各提出「醫療法」修正版本,於協商時,版本增設「諮詢委員會」產生爭議,因護病比須由委員會訂定,護理團體批評恐讓護病比入法形同虛設,醫院仍可調整,因此再度號召赴立院陳抗。

刪除「諮詢委員會」條文

護師工會顧問陳玉鳳陳抗時情緒潰堤,甚至下跪要求撤除「諮詢委員會」;民眾黨立委邱慧洳也淚灑現場,自責無法回應護理師期待。

最後表決時,藍營版本刪除諮詢委員會條文,並以六十票贊成、五十票反對通過。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條文規定衛福部須把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及勞動權益保障定之,於每三年檢討一次;首次規範以二○二四年三月一日施行的三班護病比標準為主。

醫院未改善 可停業一年

三讀條文增設懲罰機制,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外,違反護病比的醫院分不同層級處不同罰鍰。地區醫院處廿五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處五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醫學中心處一百萬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醫院若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裁罰,累計三次且屆滿一年未改正,將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三班護病比入法後,衛福部昨天立即收集醫界與護理界意見,衛福部長石崇良說,經盤點護理人力目前仍有三千到五千缺口,且前年訂定的標準,僅七成醫院達標,為避免衝擊量能,經討論將設兩年緩衝期,衛福部將於五月廿日前預告辦法,護病比則於二○二八年五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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