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指出,部分士兵退伍超過8年,或軍、士官退伍超過12年的後備軍人,於年度內仍會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聯合報記者林伯東/攝影
國防部指出,部分士兵退伍超過8年,或軍、士官退伍超過12年的後備軍人,於年度內仍會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聯合報記者林伯東/攝影


針對士兵退伍超過8年、軍官與士官退伍超過12年是否會被教召國防部指出,部分士兵退伍超過8年,或軍、士官退伍超過12年的後備軍人,於年度內仍會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預告戰時動員相關事宜,但平時不實施教召訓練。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明定,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為滿足後備部隊的選充需求,國防部自民國110年起,解除退伍編管8年的政策,並放寬至12年,召集對象主要為8年內未被教召滿4次的軍、士官。

針對近期網路討論,退伍超過12年是否仍會被教召或是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國防部回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指出,依「兵役法」動員召集規範,各階未達除役年限的後備軍人,均納入編管;另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教育召集規範,因應軍事需要,自110年起,後備軍、士官教育召集年限由8年酌增至12年,士兵維持8年。

國防部表示,部分士兵退伍超過8年,或軍、士官退伍超過12年的後備軍人,於年度內仍會收到「動員召集預告書」,預告戰時動員相關事宜,以利動員令生效後,人員可立即聞令報到,惟平時不實施教育召集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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