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清德總統提名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徐錫祥人事案,遭立法院封殺,總統將據行政院呈報依例指派代理人選。據了解,法務部今下午已收到總統府指派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的公文。
據了解,由於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至5月7日,明5月8日徐錫祥開始代理檢察總長職務,但總統府派令並未明定3個月期限。「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3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4年,不得連任。
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屆滿,徐錫祥雖遭立法院否決,但法務部早在今年二月即有布局,調派時任政務次長徐錫祥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考量徐若未能獲立院同意,仍可由主任檢察官身分代理行使檢察總長職務。
最高檢出現代理檢察總長非首例,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及黃世銘,分別曾於2010年、2014年在任期未滿前請辭,時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林偕得曾分別代理總長,2人都沒有遭國會否決的紀錄,且代理時間均未逾3個月。
徐錫祥5月5日對立院表決結果「沒有什麼想法」,也不願評論,因已無意義,自己隨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