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言法】恰逢美国独立250周年纪念,2026年4月,英国以及国联元首查尔斯三世国王和卡米拉王后对美国展开国事访问,旨在在不断变化的全球格局中加强跨大西洋的英美联盟。

白宫今天在特朗普与查尔斯三世的合照图说写下“两位国王”(TWO KINGS),引发外界讨论。

可以有一些人跟风讨好白宫和特朗普呼应“两位国王”之说,但是特朗普作为美国总统的实际身份究竟是不是一个国王的概念,还是有必要解释清楚,不要以讹传讹。

参考2024年7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Trump v. United States的6比3多数裁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代表多数法官执笔书写意见。他表示,“总统权力的性质赋予前总统绝对豁免权,使其在其决定性和排他性宪法权力范围内采取行动,免受刑事起诉;他也有权至少享有对其所有公务行为免于起诉的推定豁免权;但是总统的非官方行为不享有豁免权。”

虽然这是一起关于总统豁免权的案件,但是由于这个案子涉及到总统权力的边界,6名大法官的多数意见在第22页明确了“总统和副总统共同构成政府行政部门的高级官员” 。

此外,在反对意见的13页,杰克逊大法官表示,“当刑法对总统履行公务的限制解除时,作为行政部门最高领导人的总统办公室的权力将大大增强。”

可以说,从多数意见到反对意见,美国总统仅是政府行政权的首领,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和立法权的权威均不在总统。我们甚至可以把美国副总统担任参议院的议长看作是立法权对行政权的觊觎。

相对照,西敏斯特议会体制下的君主在政府三权中扮演更加全面的角色。以英国或加拿大为例,首先,国会由君主,上议院,下议院组成。英国国会下议院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选区的人民。

但是当立法院所产生的法律或政令需要向政府部门下达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国会枢密院(Privy Council)。先撇开枢密一词中文的历史含义,Privy在英语是“私下”的意思,通常指知晓某些秘密或私密的事。那枢密院到底是跟谁私密或亲密呢?答案就是君主。

其次在西敏斯特议会体制下,首相一般出自于下议院的多数党(也有上议院议员担任首相的历史)。但是首相和内阁是谁的丞相(大臣)呢?答案还是君主。可见,君主是国会立法和行政权的权威所在。

最后司法亦然,英国在2009年设立最高法院,分担了多数终审法庭的职能之前,英国的终审法庭一直都是英国国会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加拿大的终审法庭也在1949年后,从英国国会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转回到加拿大最高法院。但是也因为这种枢密院的亲近设计,当总督缺席时,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直都担任“加拿大政府的管理者”(Administrator of the Government)一职。

美国一直强调的是政府权力的三分天下,三权制衡。而英国由于自身君主立宪的历史,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源头均来自君主。而且这同我们对虚君的理解有所不同。虚君是一个过于简单化的诠释。

比如,立法生效被称为御准(Royal Assent),在法治的框架下,拒绝御准是罕见的君主权力,如何使用这种权力,考验的是君主的理性,诚实以及勇敢。读者可以自行查询,在光荣革命后的君主立宪体制下,还有没有英国君主,或者总督,省督拒绝御准的历史。

政府的组阁授权也来自于君权,当民主选举的结果非常明确时,君主的授权组阁更多就变得像一个仪式,但是组阁还是由君主最终拍板来决定。例如加拿大卑诗省省督于2017年,罕见地拒绝省选后未过多数门槛的前执政党所提出的再次投票省选请求,授权让位列第二和第三的新民主党以及绿党政党联合组阁执政。

君主立宪下的君权和路易十六“朕即天下”的绝对君权相比,的确是削弱了不少。但是这不应该是一个强弱的对照。君主立宪的君权和民权获得了更好的平衡,使得国家变得更加的稳定。

君主并非橡皮图章,只是华语中,在中国两千年封建王朝的背景影响下,不由自主的拿君主立宪和专制君王作王权在个人意志下统治力量的强弱比较;混淆历史,把简单的认知当作真知灼见,以偏见替代分析;以明君、昏君、虚君(无实权)等说法来正义化推翻君主的叛乱(革命),以及合理化无君的共和政府。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义诊服务总管及资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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