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美聯社)
最高法院。(美聯社)


擁有合法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劉慕才(Muk Choi Lau,音譯)返美綠卡遭吊銷而衍生官司「白朗奇訴劉案」(Blanche v. Lau),最高法院22日進入言詞辯論,大法官裁決結果攸關所有綠卡持有人出境之後再入境時的權益,包括移民假釋入境是否變成從寬或從嚴解讀。

大約90分鐘的言詞辯論庭上,川普政府主張面臨刑事起訴的綠卡持有人,身分應該改成假釋狀態(on parole)。


自由派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對川普政府論述提出強烈反對。她說,如果支持川普政府觀點,邊境官員將獲准剝奪綠卡持有人理應享有、獲得國會通過的法律保障。

傑克森說:「我不明白為何邊境巡邏官員突然握有這麼大的權力。」她說,政府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創造「惡意假釋」,導致綠卡被沒收。

綠卡持有人與具備臨時身分的移民不同在於,出境旅行之後返美時,根據移民法定義不會被視為「尋求入境」。除非少數例外,否則綠卡持有人通常不會以「假釋」身分入境。

2012年,劉慕才在新澤西州遭控商標造假,後來潛逃出境,最終依然返回美國,移民官員獲准假釋入境,但國土安全部在他返美後啟動遣返程序。

川普政府指出,劉慕才在移民官員准許之下假釋入境,因此隨時可遭遣返。川普政府在呈交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說,劉慕才在州級法院有商標造假的定罪紀錄,就足以證明不具備入境資格。

劉慕才的辯護律師則指出,美國政府不能根據犯罪指控來決定移民能否入境美國,尚未定讞的刑事指控不能做為被告確實犯罪的明確證據。

1990年「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規定,以假釋身分入境美國的移民,必須證明自己具備進入美國的資格。

在「白朗奇訴劉案」當中,大法官辯論焦點在於劉慕才出境之後返回美國時,政府就是否需要提出他曾經犯罪的明確證據,或者可以等到後來他遭到定罪之後才提出證明。

大法官判決結果還可能牽動聯邦法院審查假釋申請時究竟掌握多少權限。川普政府要求最高法院允許邊境官員在特定情況下得以限縮綠卡持有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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