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瑪利諾書院上月底宣布,5月中旬起在中三及中四級推行「手機儲物櫃制度」,強制學生進入課室前必須將手機關機並放入指定儲物櫃,違規者每次記4個缺點。學生於午膳及放學時段可取回手機。事件引有自稱該校學生發起網上聯署,批評新制度只適用於中三及中四級不公平,連從未違反校規的學生也受影響,且校方事前缺乏諮詢,要求暫停推行及召開諮詢會。

教育局:校規應以培養自律為目標

教育局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知悉有關事宜後,已即時聯絡學校了解情況並跟進事件。制定和執行校規是學校日常運作及校本事務,一般由校方因應校情作專業處理。教育局會繼續與有關學校緊密聯絡,提供適切的意見及支援。

教育局表示,一直為學校提供指引,清楚列明學校制定及執行校規時的一般原則。學校在擬定校規時,應以培養學生自律為目標,透過與持份者討論和溝通,確立他們對校規的理解和共識。此外,學校應參考相關指引、法例及校本情況,在關注學生的學習、課堂秩序及紀律的同時,亦應顧及學生和家長的實際需要,作適當的校本安排。

校門玩手機亦屬違規

根據網上流傳的校方通告,指為促進學生自律、減少課堂分心及降低手提電話失竊風險,本月中起推行「手機儲物櫃制度」,強制要求所有中三及中四學生如要帶手機回校,家長須簽署同意書;學生進入課室前須將手機關機並放入指定儲物櫃,上課日的午膳及放學時段方可取回。違規者每次記4個缺點,在校門玩手機亦屬違規。

通告亦指,校方將定期檢查,若在學生身上發現手機,會被視為違規並沒收,而被沒收的手機,需由家長陪同學生到校領回。如學生早退,或於上課期間外出參觀、出席活動或比賽,應在校務處辦妥手續後,方可安排取回手提電話。如學生遲到入校,須將手機放入儲物櫃後才可進課室,取回手機後仍需遵守校規,在校園範圍內,任何時段均不能打開手機。校方會定期檢視以上安排。

學生聯署提四大訴求

安排疑似引起學生不滿,並在社交媒體設置專頁發起聯署,列出3條理據反對相關規定,包括安全與緊急聯繫風險、實行細節存在不合理與不便,以及缺乏諮詢與溝通。

學生亦提出四大訴求:立即暫停推行強制手機儲物櫃制度;召開家長及學生諮詢會,聽取各方意見,共同探討更合理、人性化的手機管理方案;若保留儲物櫃安排,應優化有關存放及取回手機的安排,保障學生緊急聯繫權利,並取消過於嚴苛的罰則;校方需就手機存放期間的安全、遺失、損毀責任,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說明與承諾。他們亦建議,學校只限制學校範圍內使用手機被捉到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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