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收賄等4罪,一審被重判17年徒刑,媒體人黃光芹表示,這個判決太牽強了。
北院昨天一審判決,柯文哲犯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黃光芹在臉書表示,柯文哲在違背職務收賄罪上被重判13年,問題是,有關「1500」法官查無實證,卻牽強用合法且不符合比例的210萬元政治獻金,勾連出不存在的前金、後謝。如果不判有罪,而且重判13年,後3罪加總還不到10年,柯文哲的總統、立委和黨主席之路,也不至於全斷。
黃光芹說,這種合法的政治獻金有罪的判決,已引起其他選舉出身政治人物的高度疑慮,後續政治效益難以逆料,藍白合至此應再無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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