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今天判處柯文哲合併執行17年徒刑,檢方起訴認定柯文哲工作簿「小沈1500」為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事實,但北院表示,缺乏1500萬元有確實交付的補強證據,無法認定為真實。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謝長廷今天臉書表示,他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沒落差。
謝長廷指出,柯文哲一年多前被起訴時,他曾經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引起不少批評,昨天柯文哲因貪汙等罪被判17年有期徒刑,有高雄的朋友半嘲諷地問他,老市長的法律專業知識是不是掉漆了?還是法官比較厲害吧?
謝長廷說,理論上法官、檢察官有看卷宗、有調查證據,他們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這點他同意,但起訴狀或判決書公佈後,社會可以評論,並不矛盾。
謝長廷表示,大家要注意,法院昨天有明確指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所以沒有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要求「補強證據」就是起訴狀證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所以這部分柯文哲和沈慶京都沒有定罪,他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沒落差。
謝長廷指出,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眾人之事,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負能量,政治因素多於法律,很難冷靜評論,很多事可能需要時間沈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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