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承認陸配李貞秀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傳公部門將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行政院說,能提出的機關僅選舉委員會。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今表示,要等立院通過中選會人事案後,才會進入討論階段,在此之前,李貞秀立委資格的問題,應回歸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
針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爭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若出現爭議,能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機關只有選舉委員會,政院尊重中選會認定。
不過,中選會現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決議,此爭議也讓懸而未決的中選會人事案變得更加複雜。
吳容輝今在列席立法院會前表示,這個要等到中選會的委員會成立之後才有辦法去討論,因立院通過中選會人事案後,才有辦法組一個新的委員會,才有進入討論的階段。
至於,在此之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認定,吳容輝說,那就回到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