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名女子被剥夺遗产继承权并否认父女关系后,请求法院裁定,她是否是已故男子的子女。

据CTV报道,卑诗男子威尔弗雷德·约瑟夫·兰德里(Wilfred Joseph Landry)于2024年去世,他在遗嘱中声明自己没有子女,无论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都没有,并特别指出,他“从未将史坦纳(Mary Diane Stainer)视为自己的子女”。

而这名叫史坦纳的女子则不这么认为,她称自己被在所有意义上都是她父亲的人,剥夺了遗产继承权,请求法院裁定她是否是已故的兰德里的孩子。

法庭获悉,兰德里是于史坦纳出生前四个月与她母亲结婚的。

法官华克姆(Ardith Walkem)在2月27日的裁决中写道:“兰德里先生的名字出现在史坦纳女士的出生证明上,她是以他的孩子身份长大的,并与他保持着终生的联系,尽管他们的关系也曾经历过波折,有时甚至很紧张。”

史坦纳主张,不断变化的社会规范已大幅重塑了婚姻、性别和育儿等家庭法概念,因此,“应该以现代标准重新审视‘子女’的定义。”

法官于上周驳回了遗产执行人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该判决意味着此案已经清除了第一个重要的法律障碍。

立法未对“子女”作出明确定义

卑诗省《遗嘱、遗产及继承法》(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包含一项条款,指出死者在未能“为立遗嘱人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适当赡养和扶养作出充分安排”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遗嘱的申请,并由法院作出裁决。

因此,法院可以依据该法介入,并“命令从立遗嘱人的遗产中,为其配偶或子女提供其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充分、公正和公平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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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该法并未对“子女”一词作出定义,意味着这个问题可以而且确实已经在法庭上引起争论。

卑诗最高法院已就此审理过两宗案件,两案的判决结果均不主张扩大“子女”的定义,但并未排除未来再有人会提起类似诉讼。

华克姆的判决书写道,“上诉法院明确表示,在事实情况足够令人信服的情况下,‘子女’的定义可以扩展至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之外的人。”

价值观已经发生变化

代表史坦纳的律师普莱特(Myron Plett)指出,“社会标准、习俗以及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法院早就应该重新审视‘子女’一词在当今社会中的含义了。”

普莱特表示,遗产法以及类似案件中存在的矛盾之一是,立遗嘱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遗产,以及立遗嘱人在去世后所承担的“道德与法律义务”。

虽然兰德里的法定声明显示,他明确表示不想承认史坦纳是他的孩子,也不愿让她成为他的遗产受益人,但普莱特表示,鉴于法律对照顾配偶和/或子女的规定,这并非最终定论。

普莱特指出,法院将考虑的证据,恰恰是一系列足以扩大“子女”定义的有力证据。

史坦纳在民事诉讼通知书中,列举了十几项足以显示她与兰德里是父女关系的因素。

她指出,“在所有方面,死者都向(史坦纳)及世人展示自己(就她所知)是她的父亲”,随后列出了一些例子,包括支付她的教育费用、自称是她的父亲、视她的孩子如孙子孙女、在她离婚时给予帮助,以及与她一同参与她生活中重要时刻的“隆重仪式”和庆祝活动。

普莱特表示,兰德里的遗产价值不便透露,不过就强调,遗产案件往往远不止金钱那么简单。

对史坦纳来说,兰德里在遗嘱中不承认她是他的女儿,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就等于否定了她一生的回忆,抹去了她与兰德里之间根深蒂固的父女关系。

“这真的非常非常不人道,”普莱特说。

尽管法院已认定史坦纳的案件属于“可审理案件”,但普莱特指出,此案仍有可能达成和解,从而避免对簿公堂。

而普莱特更希望透过法庭辩论,讨论这个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问题,“但我不是社会的律师,我只是我客户的律师,”他说。

图: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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