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電話詐騙日益猖獗,多名男女包括教師及護士於3年前誤墜與投資相關及低息貸款相關的騙案,在騙徒的誘使下將現金轉入不同的銀行戶口,損失共約136萬港元,其後發現受騙,遂報警求助。涉案兩名無業女被告作為「傀儡戶口持有人」透過5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約518萬元的犯罪得益。兩人今於區域法院承認5項洗黑錢罪,法庭應控方申請加刑,分別判囚38個月及42個月。  

騙徒自稱投資專家或銀行職員誘使事主開戶注資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調查組第二隊高級督察黃嘉鴻在庭外指,警方在2023年7月至10月期間,警方接獲76宗報案,年紀介乎18歲至72歲的事主,分別墜入與投資相關及低息貸款相關的騙案等。騙徒自稱投資專家,誘使事主在虛假應用程式或平台上開設投資戶口,並指示事主將資金存入指定不同銀行賬戶,聲稱用作投資用途;另亦有自稱是本地銀行職員,表示能向事主提供低息貸款優惠,並指示事主將所謂的保證金或按金轉帳至指定戶口。事主包括教師、護士、文員及商人等,合共損失約136萬元。警方追查資金流向後,鎖定兩名女被告持有的5個傀儡戶口,並於2023年12月將她們拘捕。

兩名女被告依次為20歲方紫翹及37歲劉宛恩,均報稱無業,被控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二人連同一名身份不詳的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中國銀行、渣打銀行、及恒生銀行帳戶的總額港幣約518萬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警:洗黑錢所帶來刑罰遠超犯罪集團提供金錢利益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重申,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而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以處理贓款,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由於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情況嚴重,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重刑罰。兩名女被告將戶口借出,以讓不法分子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各被加刑5個月。申文燕透露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經有350人因租借賣戶口,於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加刑2至18個月不等。

申文燕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提供的金錢利益。另外,警方亦持續教育宣傳,向市民大眾推廣洗黑錢訊息,為加強市民保護銀行戶口意識,警方已經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一連三節教育宣傳短片。

案件編號:DCCC589/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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